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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引言
……,她们魅迷所有的
生民,只要谁个过去。倘若不加防范,
有谁向她们靠近,喜欢塞壬的歌声
聆听,他便归家无望,不会有团聚
站等的妻子和幼小儿女的欢欣;
塞壬的曲调清亮,会把他魅迷。
她们坐栖草茵,身边白骨堆垒遍地,
到处是烂死的人们,挂着皱缩的灰皮。
——《奥德赛》,荷马史诗。
开始的时候(上)
若干年以前,有过一位骑士。他的祖先曾与这个国家最早的君主们并肩作战过,继而留给他一片美丽富饶的封地和“骑士”这一封号。他在这片土地上享有至高无上的威望,本可以像他的父祖辈们一样平静安乐地度过一生。直到有一天,祖先的热血在骑士的体内沸腾,仿佛冥冥中的召唤,骑士拿上长矛和剑骑到马上,与他的跟班,一同离开了出生的村庄。他们走过一个接一个的村镇,终于来到全国最大的城市——京城。
凭着其贵族出身和卓越的武艺,骑士投奔到当时身兼元帅的亲王麾下,担任一个末职的军官。那时战乱四起,亲王率领帝国的军队征讨四方,骑士身在其间,勇猛善战,很快脱颖而出得到赏识,继而晋升为常在亲王左右的将领。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在一场惨烈的战役中,亲王遇险。骑士奋不顾身前往相救,不幸负伤,从此落下残疾,再不能征战了。亲王感激之余不禁惋惜,上表国王,恳请授予骑士高官职务。然而骑士意在沙场了,宫廷政务对他而言了无生趣。谢绝了亲王的这番美意,骑士自告返乡。国王因为骑士的战功,加封骑士为男爵,并赏赐他无数的财宝。骑士离开京城之际,亲王亲自送别,依依不舍,感人至深。
就这样,骑士成了男爵,带着巨大的荣誉和财富返回故里,娶了美丽的村姑,成了富甲一方的乡绅老爷,直到寿终正寝。与此同时,亲王则娶了昔日敌国的公主为妻,换来了两国渴望已久的和平。
讲这样一个故事,意在为读者描绘出故事成长的土壤,因为此后发生的一切,均是建立在这样一个平凡传奇的基础上的。这个故事属于加拉塞男爵家的丰功伟绩,故事中的骑士,便是现任加拉塞男爵的父亲——英勇的维克多•加拉塞大人。
加拉塞家族的领地位于埃克兰王国的东南部,毗邻小城多弗勒,不很大,物产也不比其他领主土地上的丰富,是一块既默默无闻又安详自在的土地。与那位骁勇善战的父亲不同,现任的加拉塞男爵生得很文弱,个头也不高,甚至还有轻度的近视。他也确实如他的看上去那样热爱书籍,喜欢写作;男爵最引以为傲的一桩业绩便是将其父的传奇经历撰写成书。虽然加拉塞男爵为人素来谦逊胆小,但在文学领域却有着骠骑兵的勇猛和果断,用起修辞来毫不吝啬,以至于笔下的维克多骑士犹如神兵而非凡体。当然,父亲在儿子眼里本身就是半个神,更不要说像维克多骑士这样的父亲之于加拉塞男爵这样的儿子了。
此书完稿之后,男爵将其付梓,印成书籍后小心保存以供子孙后代观瞻——既膜拜先祖的勇武,也赞叹书写者的文采。男爵及其夫人共生有三个儿子和两个女儿,其中两人不幸夭折,二子一女业已长大成人,出落得相貌堂堂,眉宇间流露出古老的贵族血统。
其中,二儿子吉格最为引人注目,倒不是说这位小少爷何等英俊潇洒,只因家眷中老一辈的人见了他都说吉格跟祖父维克多年轻时简直一模一样。且不论其长相,单说这位小少爷尚武好斗的性情,倒颇有些骑士祖父的模样。
还是孩子的时候,吉格少爷就显得特别活泼。他不像父亲和其他兄妹那样喜好文艺,整天跟庄园里那些佃户们的孩子搅在一起,玩一些打打杀杀的游戏。吉格九岁那年,有一次在院子里跟一帮伙伴玩闹。他们用小树枝当剑互相拼杀,吵得不可开交。正在屋里看书的男爵听到喧哗声原想叱责一下,不料在透过玻璃窗看到此景后,顿受启发,立刻不惜重金从外乡聘请来一位剑术师傅教小儿子武艺。
那位自称来自狮眼峡谷的剑术家在把握过学生的筋骨肌肉后,宣称吉格是难得一遇的剑术奇才。加拉塞男爵喜出望外。前面已经提到,男爵对其父膜拜有加——虽然他喜欢的更多是自己添油加醋写出来的那段故事,而非骑士经历过的事实——然而因其自身体质不尽人意,无法身体力行地实践对父亲的追随。莫说骑在马上挥剑疾驰,就是坐马车慢悠悠地巡看一天领地,男爵都抱怨骨头散架。这下好了,父亲的伟业可以通过儿子来发扬——对他来说,作为桥梁夹在两位大人物中间的那种荣誉感实在妙不可言。
转眼又过了十载,吉格不负众望长成了英俊威武的青年,身躯修长,金发披肩,一双琥珀色的眼睛神采奕奕。再加上他习武在身,名气就更大了。走在路上时,远近的少女们见了他都要脸红,胆子大些的倒会朝他扔几只水果过去,自信大方的吉格少爷无不照单全收。不到十八岁的时候,就有人前来提亲。当然,这些要求加拉塞男爵是绝不会答应的——他把小儿子培养成材可不是送给人家当女婿的。
事实上,男爵也在考虑着:何时该开始了?
终于有一天,吉格像往常那样在庭院里与师傅的过招,与此同时在书房里,男爵隐匿在玻璃窗后面默默地观看。当看到他连续数次将师傅的长剑击飞出手后,加拉塞男爵于是明白:时候到了。
此后不久的某日傍晚,男爵于晚餐后将小儿子召入书房。
“我的儿子,”男爵坐在扶手椅里,目光慈祥地打量着站在那里又高又壮的小儿子,“你想必已经猜到为父找你来的目的了吧?”
“说真的,爸爸,不知道。”年轻的少爷坦然答道。
“你很镇定,这样很好,很好。”父亲微笑颔首,转身从背后的书架里取下一本不比《圣经》厚实多少的薄皮书——《勇士维克多•加拉塞传》,即其为父亲所写的巨著——翻开看了几页,继而转交到儿子手里。
“这本书你看过吧?”他对儿子说。
“很多遍了,爸爸。”吉格回答。
“你定然崇拜其中的主人公,你伟大的祖父吧?”
“是的,爸爸,从小就崇拜着。”
“你想成为他那样出色的人对吧?”
“这我不敢奢望。”吉格如实道。
“不必谦虚,我知道你打小就梦想着,对此我很高兴。”
不,我打小的梦想是吃一百个炸面圈,吉格在心里嘟囔。
“那么,去吧!”
“去哪里,爸爸?”
“前程。”男爵挥着手,一副斩钉截铁的神情说:“去寻找你的前程,我的孩子。”
吉格神情茫然,男爵认为他可能需要一点提示——毕竟还是少年,腼腆是难免的。
“难道你不是日夜都憧憬着离开这片穷乡僻壤吗?”
“不,爸爸!”吉格紧张地辩解,“我很喜欢这里。”生怕对方误会似的。
“我懂,我懂。”父亲朝他摆摆手,“你不用这样安慰父亲,这里的庄稼地一定让你厌烦透了。”
我真的很喜欢这里,吉格在心头近乎绝望地哀号。
“你显然是知道的,父亲的爵位只能传给长子,日后这里的主人就是你哥哥文森。除了那五千个金币的年金,你从我这里再也得不到什么了。”
那已经够了,吉格想。他从来不是个贪婪的人,拿那五千个金币他可以养好几匹马,房子里还有十来个仆人伺候着。
“可你知道我们现在这一切是怎么得来的吗?是锄头和镰刀?”
难道不是?吉格想。
“不,是剑!是马蹄载着利剑,是骑士的英魂,是战斗的勇气!”男爵说得激动起来,便离开扶手椅站起,走到书桌前,拿出钥匙打开其中一只上锁的抽屉。
“来,来看看这个!”他将一张折成书信样式的纸递给吉格。
“这是什么?”
“亲王的亲笔信。”
“什么亲王?”
“就是克洛维亲王啊!后来的克洛维陛下!你祖父当年跟随的元帅!”
“您可没说他后来当上国王了。”
男爵叹口气:都是在这乡下地方害的,他的小儿子连这种常识的历史都搞不清楚。不过没什么,他很快就要见大世面了,像吉格这样聪明的小子,一定能应付自如。
“好吧,这个问题并不重要,你先读这封信……嗯,还是我给你念吧。”男爵说着,把那封珍贵的手稿展开,从背心口袋里掏出单片眼镜嵌好。
“致我忠诚的朋友:得知您去意已决,敝人不甚惋惜。昔日并肩的浴血奋战令我们的友谊牢不可破。故此,敝人对您承诺:有朝一日,但凡冠以‘加拉塞’这一高贵姓氏之后生持此信前来敝府。无论他寻求何等帮助,敝人及敝人之家人必将以厚礼接待,并致以最诚挚的援助。您的挚友,埃克兰的克洛维上。”
不错,这就是当年那位的亲王,后来的国王克洛维三世陛下写给维克多骑士的信。亲王殿下是在其国王兄长无嗣而亡后继承王位的。如此一来,骑士的后人倘如凭此信前往,得到的将是直接来自王室的提拔。
加拉塞男爵念完信,不禁有些热泪盈眶,镜片被蒸汽熏得模糊,他连忙摘下来用丝巾仔细擦抹干净。
“怎样,吉诺拉德?”男爵喃喃念着儿子的大名,“当然,我知道你恐怕不屑走这种轻松的捷径,但这到底是来自你祖父的荣誉,借助它的力量没有什么可羞的。我信任你的才能,儿子,你尽管闯荡吧!拿上这封信,你的前途就有了最坚固的基石,最伟大的前程就在你前方!”
男爵老爷振振有词,吉格却只觉得莫名其妙,如坠云端,后来连怎么离开书房的都不清楚了。这次古怪的交谈让这位年轻的少爷心生出一个不祥的预感,似乎象征他人生的那条平静的河流要出现一个漩涡、一场激流……
一座瀑布。
三天后,吉格•加拉塞被打发上路了。
当日的天气既不好也不坏,并没有出现加拉塞男爵期盼中万里无云的好兆头,或者壮烈的雷鸣闪电。此时正值大麦收获的季节,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馥郁的香气。
加拉塞家的庄园门口挤满了人。小伙子骑在那匹高大的深棕色阉马上,威风凛凛,俨然是打造一座骑士铜像的完美模范。他的父亲似乎为这一天早做好了准备,变戏法似的拿出一套时下流行的武士装扮:一柄长剑、两杆火枪、还有一把据说是祖传之物的镶宝石的匕首。母亲则为心爱的小儿子置备上最英武标致的衣裳:一顶装饰着羽毛阔边帽、扎在领口绣了族徽的白丝巾,身后再披一领斗篷……方圆数十里也找不到这样耀眼的美男子。在场围观的少女们见了这样的吉格,无不心潮澎湃。
此地的本堂神甫主动前来加拉塞家的小少爷祝福。吉格的剑术师傅要赠送他几句最后的叮嘱。吉格已经出嫁的姐姐帕菲,特意从多弗勒城里赶来为小弟送行。
“别害怕,我的小兄弟,上帝会保佑你的!要是遇上什么难事就多想想家里,这里有爸爸妈妈,有文森,还有最爱你的菲菲。”多愁善感的少妇说着说着就啜泣起来,抱着一旁的母亲,母女俩相拥而泣。加拉塞男爵看不得这种妇人性情,走上前去,大手一挥——
“去吧,孩子!去奔你的前程去吧!”
那匹马似乎也明白男爵的心思,听了这话竟然不顾骑手的指令,嘶鸣一声,朝大路踏步而去了。
伴随着身边淅淅沥沥的掌声和妇女的哭泣,男爵望着儿子骑在马上的身影,眼眶不禁湿润:他父亲当年或许也是像这样走出农庄,开始实现其丰功伟绩的。那时为他送行的人,有多少能预料到他此后获得的荣誉呢?儿子的这一走,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假如幸运的话,自己那时仍在人世,看到那荣归故里的景象该是多么振奋人心啊。他要听伟大的将军吉格•加拉塞亲口讲述自己如何在战场上英勇杀敌的,如何受到国王的嘉奖,他要亲手抚摸那条象征荣誉的蓝勋带……当然,他还要为儿子著书立传。假若此间他不幸辞世,就把这任务交给大儿子文森——多好的安排啊,这下子家里又可以出一位作家了!
本文在对一部份人开了小灶连载数日后,终于可以见人了。
架空历史,但背景相当于17世纪的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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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稍修改了一下。(两年后重新更新的作者留。)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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