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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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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的时候(下)
就在男爵老爷那胜于常人的想象力开始天马行空的时候,他那位未来的将军儿子骑在马背上郁郁寡欢。
吉格•加拉塞感到委屈。他有一种被误解、被算计、被摆弄、甚至被愚弄的感觉。刚才发生的一切更像是一场荒唐闹剧。几天前与父亲谈话的情景历历在目,当时他还以为那只是一向沉湎于骑士梦中的父亲,又一次突发奇想的感言——这类事经常发生,最夸张的不过是在他九岁那年,父亲竟然为他请了一位老师教他剑术,并且一学就是十年。好在吉格并不讨厌,反正他整日精力充沛,习剑倒是个发泄的好途径。
谁知到了现在,他居然真的走在去往首都的路上,衣冠楚楚、全副武装地!于是,吉格明白了。不是什么心血来潮,这是父亲一直以来都在以他为棋子走的一局无聊透顶的棋!
读书人的一意孤行是可怕的。这一点从父亲写的那本骑士小说就足以证明。若说里面那位威风八面无所不能的大力神是他的祖父……就是给他一百个炸面圈他也不信!不过多亏了这本加拉塞家族的《圣经》,吉格才对文字稍稍有了点感情——必须承认,那本书对孩子而言着实妙趣横生。
既然排场已经摆了,此时若想调转马头回去,不是把老父当场气死,就是他被对方当作不肖就地家法处决。吉格开始往好处里想。像所有精力充沛、家资富裕的贵族子弟一样,他不是没向往过有朝一日去繁华的首都走一遭。听说那里宫殿林立、美女如云、国王的马车队像天神一样威风地走在马路上……
想到这里,加拉塞家的小少爷果然打起精神来,甚至催促身后的跟班加快速度,以便赶在日落前到达某个村落留宿。
显然,这里提到的一个人物是在刚才那番盛况里忽略了,鉴于他的存在感还没有稀薄到可以视而不见的地步,我们在此对其人作一番短小的简述。此人名叫罗什•巴蒂特,目前和此后相当长时间里的职业都是吉格•加拉塞少爷的跟班。罗什本是庄园管家巴蒂特老爹的小儿子,长得身材中等,一头黄发,一张扁脸,小小的黑豆般的眼睛和一张唇缘肥厚的鱼嘴。这副尊容固然抱歉,尤其跟他那位英俊的主人相比,以至于读者日后必定不愿再见到此人的描绘,而笔者亦可省下些许笔墨。
就这样,憨厚的跟班罗什听从吩咐,赶着身下那头负重的斑毛骡子加快速度,跟上主人的骏马。在他们前方,红日正欲西沉,绚烂的霞光中仿佛有林立的宫殿、如云的美女、以及巨大的车轮轰轰隆隆压过坚固的马路……
至于前程……哎,就让它和加拉塞男爵的小说都暂时见鬼去吧。
关于吉格少爷和他的跟班罗什在路上的经历,我们就此忽略。话说五天后,主仆二人顺利来到王国的首都——米萨。
众所周知,米萨不仅是埃克兰最大的城市,也是整个大陆首屈一指的繁华之都。各地的艺术家们蜂拥于此,各种各样的流行从这里诞生。不要说每年都有上百种新的香水和帽子被设计出来,就连时兴的舞步和小曲从这里流传至各国的宫廷及大街小巷。
诸位已经知晓,吉格少爷打小生长的地方是座偏僻的乡下庄园,除了邻近的小城多弗勒,就再没去过更大的城市。再加上他不像父兄那样喜爱读书,见识面就更窄了。如今来到繁华的首都,一路走马观花,短短不到半天时间,两个外乡青年就见到了比他们过去见过的总数还多的人和房舍。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如此光鲜亮丽的城市竟弥漫着一股令人掩鼻的臭气。对于成长在乡下那等清新环境中的吉格闻起来,就如同把世上所有肮脏腐败的东西凑合后,压榨成汁做成一瓶“臭水”,四处喷洒过似的。倒是偶尔一辆豪华别致的马车飞奔而过时,从里面飘出些许芬芳,引得我们年轻的主人公不禁回首凝视,久久不能自拔。
虽说味道不那么新鲜,可景象着实可观。让那匹同样没见过世面的乡下马不免有些受惊,又是嘶鸣又是刨地,不怎么规矩了。吉格干脆下来牵马步行。小伙子看花了眼,可脑子却不糊涂。他很快注意到在这片五光十色里,很有那么几对不地道的目光贼眉鼠眼地盯着他们一行。这趟远门虽不是出于吉格的心甘情愿,但父亲却丝毫没有委屈儿子,给了他的钱袋里装满整整一百八十个金币,权作此行的旅费。起初,吉格并未意识到这笔钱究竟价值多少。直到在一家乡村酒店投宿时,他豪爽地掷下一枚金币后,店主人那副夸张的惊喜表情,让不谙世故的小少爷学会了重要的一课。
接下来的事情就像被施了魔法一般。吉格刚想到找个旅店歇脚,不知从哪儿钻出一个身影拦在他的马前——
“先生们是要住店吧?”
说话人是个瘸子,狭长脸上布满出天花留下的坑洼,笑起来的样子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
“正是。”吉格回答,清了清嗓子,下意识地摆出自己身为贵族的威仪。“我们要住最好的”
“先生不消说,小的带您去的旅店正是全京城最豪华的,也就国王的寝宫比它稍好一点!您跟着小的走准没错!”
瘸子吹嘘着就来替他们牵马。吉格由着他去了,心想这样一个瘸子也成不了什么事。罗什却不太乐意,拖着骡子的缰绳避开,警惕地跟在主人身后。
两个外乡青年在瘸子的带领下,穿过城市里那些迷宫般的大街小巷,七拐八拐终于来到那间所谓“全京城最豪华的旅馆”门前。
虽然一开始就没把那句广告当真,但眼前的事实也实在太不尽人意了。乍一看,吉格以为这是间底楼成开杂货铺的谷仓。窗户不仅少而且小,整个房子砌得歪歪扭扭,让人感觉建造它的泥瓦匠本身也是个脊柱扭曲的驼子。
罗什觉得上当受骗,嘟囔着劝主人另觅去处。吉格虽也有此打算,但觉得这倒像他在听从下人的建议了,面子上有些不自在。便教训跟班,说出门在外不可能像在家里一样享福,要学着克服,不应挑三拣四。慷慨地赏给那瘸子一个光亮亮的银币后,便以其主人的果断率先进了店里。
瘦高个儿的老板娘领着两个客人来到三楼的客房。这间号称“全京城最豪华的旅馆的最好房间”里,除了一张窄小的单人床和一把三条腿的椅子外再无别的家具。这景象,吉格根据前面的情形也大致预料到了,不再作无谓的抱怨。经过一路奔波,早已累得够呛。因此等不及吃晚饭,吉格脱下帽子和披风,倒在床上和衣而卧了。
事实证明,下人的预感不可谓不佳。第二天上午,吉格饱觉醒来,发现除了穿在身上的衣物、别在腰背后的宝石匕首、以及睡在地板上那名其貌不扬的跟班,其他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已不翼而飞。不禁又惊又怒,脾气一上来就冲到楼下找老板理论。没等他开口,老板正好有另一个噩耗要转达给他——他那匹深棕色的骏马连同那头美丽的花斑骡子,昨晚不幸被人给偷走了。
吉格气得破口大骂,言语间透露了自己的贵族出身。这下子老板夫妇才稍微警觉起来,但很快想到这位少爷不过是个初来乍到外乡人,在首都并没有一个熟悉的亲朋,更谈不上与权贵相识。那些可怕的威胁和警告不过是口头上的发泄罢了。于是两人镇定下来,坚决不肯承认自己的买卖是黑店,只说客人运气不好,并把责任推卸到警察局那里,顺便转移话题聊起了城里最近发生的几起抢劫案。同时诚挚地告诫年轻的贵族,哪几条街道到了夜里不宜通过。他们说起抢劫的时候,言语绘声绘色,仿佛自己也参与了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