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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尘 ...

  •   道光二十九年暮春,枝头的花儿已经开到了极处,艳丽中显出无以为继的衰败来,和深宫中那位病入膏肓的一国之君一样,在无奈中一日日走向末路。
      数年前战争的硝烟似乎还未散尽,内忧外患、困顿交加。不过也许正是这样的困境,才造成了梨园畸形的发达。那台上,帝王将相、才子佳人,一幕幕演过,醉了人心,国家兴亡哪管得。

      说不清是梨园造就了如今的八大胡同[1],还是八大胡同造就了如今的梨园。自乾隆年四大徽班进京,伶人们便聚居在这里,成就了八大胡同的繁荣。
      此刻正是上午,这北京城有名的销魂之地还未到热闹的时候,街巷都寂静下来,犹如娇媚的旦角显露出卸了妆的素脸,分外苍白。
      一辆青帷驴车停在韩家潭[2]一家堂子[3]的后门。
      干瘦的男人从车上跳下来,探手到车里拉出一个孩子,一路扯进堂子里去。
      这孩子不过七八岁,人小腿短,男人走一步,他倒要走一步半才追得上,两只小脚急促的交替前进,却仍然十分镇定,步子虽急,但一丝不乱,走得稳稳当当的。
      顺着青石路走过精致的庭院,到了小小的偏厅门口,男人把孩子留在门外,低声恐吓他不许乱跑,自己进去了。
      里面便传出男人谄媚的说话声,孩子在门外凝神听去,听到屋子里另有一个声音,柔和圆润,说不出的好听,心里已经猜到,这个声音恐怕就是这锦绣华堂的主人了。

      “我可告诉你,别拿那些别人挑剩下的来糊弄我。”
      “哪能呢,”男人点头哈腰,巴结的笑,“什么能瞒过您的眼睛,我就是借了个胆子有心糊弄您,糊弄得过吗?这不是刚走了一趟苏州,得了个宝贝,才到京里就巴巴儿的带来给您过目来了。”
      孙鸣玉打了个哈欠,似乎烟瘾又上来了,懒洋洋的提不起精神来,眯着那双妩媚的杏眼,有些不耐烦的说:“既然带来了就别藏着掖着了,要真好,价钱不会少你的。”
      男人等的就是这句话,立刻笑开了花,走到门外把那孩子拉进来。
      孙鸣玉本是漫不经心的,可是只一瞥就再转不开眼去——好水灵的孩子。
      这个年纪的孩子,眼睛该是透明的,可他不,黑沉沉的一双眼睛,深不见底,只偶尔有一点微光从眼底一闪而过,还没等别人看清楚,就消失不见了。
      只看这双眼睛就知道这孩子是个有心事的。
      “您看,好相貌、好身段!一万个里面都不见得挑得出一个来。”男人得意的炫耀着他的商品,推着那个孩子转了个圈,好让买主把他全身看清楚。
      那孩子被他粗暴的动作扯得直趔趄,但下盘依然很稳,站住了没摔倒,死死的沉默着,一声不吭。
      孙鸣玉看在眼里,突然笑了。
      “就不知道嗓子怎么样,哪怕长得天仙似的,要不能唱,也是白搭。”
      “能唱,”男人迫不及待的打包票,“珠玉似的好嗓子。”
      话虽说得满,但他的心却是忐忑的,因为从他自这孩子的烟鬼父亲手里接过他,就没听他说过一句话,虽然那个大烟鬼满口保证他儿子绝对不是哑巴,但不是哑巴怎么会不说话?
      要不是这个孩子实在长得好,他根本不敢带到度香堂来。想到坐在面前的这位红相公[4]是个顶尖利的人,那张嘴,无论有理没理都是不饶人的,男人突然后怕起来,自己怎么就鬼迷了心,贪他出手阔绰,把这样拿不准的货色带到这里来了。
      于是就下起狠手来,偷偷在那孩子背上用力拧了一把。
      孩子微微皱了一下眉,没叫,也没动弹。
      男人尴尬起来。
      孙鸣玉看得分明,说:“你别碰他,你站到那边去,我来问他。”
      男人讪讪的,走到墙角站了,心里把神佛求遍,只求这宝贝千万要开了金口,当然,如果能是条好嗓子,就更好不过了。
      孙鸣玉便问那孩子。
      “你叫什么名字?”
      “……”
      “……抬起头来。”
      孩子终于有了反应,抬起了脸。
      孙鸣玉忍不住暗暗赞叹,皮子白,长相好,最重要的是眼睛长得好,眼为情之苗,一双好眼睛在梨园里万金难求,难得的是这孩子的眼睛竟还有几分像他,令他越看越爱,暗暗想,只要嗓子不是很差,就可以买下来了。
      “叫什么名字?”
      那孩子不答,盯着孙鸣玉的深邃妩媚的眼睛看了一阵,也不知道他看出了什么,终于低低的开了口:“萧素。”
      他有很多天没有说话了,所以声音有点哑。
      孙鸣玉微不可查的皱了皱眉,又问:“多大了?”
      “八岁。”
      “会唱曲儿吗?”
      “不会。”
      小萧素说了几句话,渐渐流利起来。
      “不会唱曲,那吆喝两句总会吧?”
      萧素抿住了嘴唇,又不吭声了。
      “哎,你难道没听过人家做小买卖的吆喝吗?不拘什么,学一个来听听。”
      孙鸣玉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有这样的耐心哄小孩子。
      小萧素用雪白的牙齿咬了咬嘴唇,留下一道深红的痕迹,似乎鼓起了勇气,张了口,清亮的童音流水一样淌出来。
      “糖葫芦!又大又红的糖……”
      突然发现孙鸣玉的眼睛直勾勾盯着他,怯起来,“葫芦”两字在喉咙里滴溜溜的打了个滚,咽下去了。
      “这不没完吗?‘葫芦’呢?你吃啦?”
      虽然是责备的,但孙鸣玉的声音里明显带着笑。
      男人也喜出望外,凑过来说:“我没夸口吧,听听这声儿,又娇又脆的,十万个里都挑不出一个来!”
      “得了,你就吹吧。”
      嘴上这样说,孙鸣玉却掩不住喜色。
      男人看出他喜欢,更得意起来,“您可是京里的头号红人儿,这孩子拜在您的门下是他的福气,要不了几年,又是一个红相公。”
      孙鸣玉也是这个意思,也不罗嗦,点一点头,“这孩子我收下了,你去帐房支银子。”
      打发那男人走了,孙鸣玉又把萧素上下打量一番,满意的说:“既然进了我的门,以后改个名字,就叫‘玉檀’吧。”
      也不用他答应,就这么定了,萧素这个名字成了前尘,往后就只有萧玉檀了。猛的听到自己变了一个名字,孩子也没有流露出什么表情,秀丽的面容十分沉静,似乎对自己用了八年的名字并不留恋。
      孙鸣玉招手说:“你过来,把手给我看看。”
      萧玉檀慢慢走上几步。
      孙鸣玉抓住孩子的小手抬起来,十指修长是不假,只是……
      看了两眼,又摸了摸他的指根,皱起了眉。
      “怎么,干过粗活?”
      萧玉檀默然摇头。
      这就对了,这孩子身上的衣服虽然半旧,但都是好料子,看气度也不像是贫苦出身的,只怕是家道中落才被卖出来。
      “那小小年纪,手上怎么这么多茧子?”
      孙鸣玉正不悦,突然想起什么,眼前一亮。
      “是不是练过武?”
      萧玉檀犹豫了一会,点了点头。
      “学的什么?”
      “潭腿[5]。”
      “几岁练起的?”
      “四岁。”
      孙鸣玉掩饰不住眼中的喜悦,轻轻叫了一声“好呀”。
      “爷这回可真拣着宝贝了。”
      一个爽朗的声音从门外传来,萧玉檀扭头看去,见走进来一个满脸笑容的中年妇人,身上的蓝布衣裳十分整洁,裙子底下是一对天然大脚,走起路来稳当利落,令他一看就不禁生出好感来。
      孙鸣玉把萧玉檀的小手往那妇人面前一递,“喏,用热水泡了,拿浮石把茧子打掉。”
      妇人接过孩子的手笑着说:“知道了。好俊俏的小少爷,叫我胡嬷嬷吧。”
      萧玉檀被胡嬷嬷拉着出去了,跨出门槛的时候,他回头看了孙鸣玉一眼,当时只觉得眼中一眩,就只记住了那双流波溢彩的眼睛,其他的就什么都看不到了。他永远都记得,是这个人收留了他,虽然是用钱买的,但是也没什么不好,反正他已经没有家了,便是随波漂流的浮萍,好歹也有个容身之处。
      胡嬷嬷牵着萧玉檀穿过雕花的雅致回廊,见这个孩子一直低头盯着她的脚看,不由一笑道:“我们那里是穷地方,女人都要下地干活的,所以没人裹脚。不过也多亏了这双大脚能走,当年逃荒的时候才没死在路上。”
      胡嬷嬷的语气中未免有些自嘲的意思,毕竟这世道,不裹脚的女人要叫人看不起的。可萧玉檀从来不觉得裹脚有什么好,因为这双大脚,倒对胡嬷嬷生出几分亲热来,紧紧拉住了她的手。

      等到胡嬷嬷给他脱衣服的时候,却发现这个孩子手里死死的抓住一样什么东西,只看到一条褪了色的红绳子从指缝里漏出来,不禁笑,“是什么?放心吧,嬷嬷不会要你的,绳子旧了,我给你换条新的?”
      萧玉檀考虑了一会,终于还是把手里的东西交给了她。
      胡嬷嬷接过来一看,是一个拇指大小的羊脂白玉观音像,触手温润细腻,知道是好东西,不由心里暗暗同情,这孩子看来倒是好出身的,不知道遭了什么祸才流落到这里。翻过观音像,背面刻着一个“怿”字,不过胡嬷嬷不识字,也没在意,找了条崭新的红绳子给它系上了,依旧给萧玉檀挂在脖子上。
      胡嬷嬷用上好的玫瑰香胰把萧玉檀从头到脚洗干净,给他用热水泡了手,拿浮石一点一点把小手上的茧子打掉,再抹上香脂,这样养上几个月,这双手就会娇嫩如闺阁小姐了。
      萧玉檀沉默的看着手上的皮肤一点一点的变薄、变细,真切的意识到现在的自己已经和过去的自己完全脱离了,从今往后,再世为人。
      孙鸣玉看了很满意,只是吩咐:“以后手上的功夫不许练了,把手养着。幸亏坯子好,没练出雄赳赳的样子来,不然真糟蹋东西。”

      拣个好日子,拜了祖师爷,又拜了师父,就算入门了。
      再后来,这双纤长细致的手,就学会了捏起兰花指,描摹起女儿仪态来,手上的功夫就完全荒废了,只一双腿,他不敢松懈的练着,这身腿功和他脖子上的坠子一起成了他和过去唯一点微薄的联系。他的腿功是外公的真传,才八岁的孩子,功夫却极扎实了,一招“鸳鸯巧连环”就能把薄木板踢得粉碎。
      孙鸣玉对萧玉檀的腰腿极其满意,平常的孩子,教上几年都到不了这个地步。
      基本功是省事了,但唱工做工却省事不了,都是水磨功夫,也像拿了一块无形的浮石,一点一点的磨,把他身上棱角一一打掉,变得圆润起来,好看是好看了,却已经是面目全非。

      萧玉檀一开腔,手上就不知不觉的捏起兰花指来,拇指和中指向内拢,其余三指自然伸展,纤长的手指如兰瓣一般展开,白得透明的指头上,留着不多不少的一分指甲——这是孙鸣玉的意思,短了难看,长了俗气,又要他学琵琶,就留起来了。萧玉檀自己是很不情愿留长指甲的,可是师父的意思不能违逆,况且师父手上的榜样在那里呢,做起身段来怎么看怎么好看,也就勉为其难的留起来,时间一长,竟也习惯了。
      因为他嗓子好,孙鸣玉一开始就教的昆曲,让他唱自己最得意的《长生殿》。
      他抖水袖,唱:“只怕悄东君,春心偏向小梅梢,单只待、单只待望着梅来把渴消……”
      “停、停!”
      萧玉檀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但也知道师父是不满意的,便停下来,低头站在一边,大家闺秀的母亲从小就教导过他“多说多错,不说不错”,拿不准的时候,宁可什么都不说。
      无法把握的命运让他习惯了选择沉默。
      “你这个孩子,叫你放开一点、放开一点,怎么还是唱得这么含蓄,像隔着一层纱,模模糊糊,叫人看得难受。”孙鸣玉无奈的叹口气,恨铁不成钢,戳着他的脑门数落:“你就想着,你是杨贵妃!唐明皇明明有了你还要去找别的女人,真不是东西,你恨死他了!不但恨他,而且还恨自己,恨自己怎么就这么贱,离不开这个男人!而且还要恨‘梅精’,恨这个贱女人,不识好歹,竟然敢跟你抢男人。你心里虽然恨,但是嘴里还不能说出来,只能从眼神、唱腔、身段里表现出来。”
      恨?
      萧玉檀只得努力揣摩着,又唱了起来,刚唱了一句,就被师父打断了。
      “行了行了,别装了,一点儿也不像,唱《定情》你不够痴,唱《絮阁》你不够妒,唱《埋玉》你不够悲,叫我说你什么好呢?”
      孙鸣玉失望的按住额头。
      萧玉檀不知道怎么办,只好又垂下头不说话了。
      胡嬷嬷走过来,看到他的脑门上被孙鸣玉戳出一片红印子,而且鸣玉的指甲长,刮出一道血痕来。她看了心疼,就走过来把玉檀的额头揉一揉,一边陪着笑劝:“爷,少爷还小呢,况且也不是戳一戳就能戳得开窍了的,多练几天,功夫到了就好了。”
      “我不是怪他。”孙鸣玉见他的样子,也觉得有些可怜,自己的脾气恐怕是急了一点,“也许你的性格就这样,不适合唱《长生殿》的。罢了,先不练这个,你把《寻梦》唱一遍吧。”

      萧玉檀如释重负,去拿了泥金的牡丹折扇,抖一抖水袖,唱起来。

      孙鸣玉撑着头看他。
      《寻梦》这出戏,从头到尾戏台上只有旦角孤零零的一个人,唱做俱重,按理说比《絮阁》难多了,但是萧玉檀就是唱得比刚才好,当真奇怪。
      那种空茫飘渺、如梦似幻的感觉,他演来恰倒好处。
      看来他只适合演这种含而不露、欲说还休的戏,无论是欢喜还是哀怨都敛在心里,藏着掖着不愿意叫人看见,只肯从指尖、从袖口、从衣角,从拖长的尾腔中,一点一点的流露出来……
      他是心事重重的杜丽娘,不是娇纵任性的杨贵妃。

      唱到一半,一个下人走过来弯腰在孙鸣玉耳边说了几句话,孙鸣玉微一点头,等萧玉檀唱完,才说:“先练到这里,跟我到前厅去见人,今天你该做师兄了。”
      萧玉檀明白了师父的意思,只怕是又要买孩子进来了。他进来两年了,一直是孤零零一个人,颇为孤单,倒也乐意多几个师弟。
      到了前厅,萧玉檀又看到了那个把他卖来的男人,这回他带来了两个孩子,看来是一对兄弟,身上的衣服都不合体,宽大的衣服贴在瘦小的身体上,显得可怜兮兮的,很明显是人贩子为了让他们看起来不要太寒酸,随便从成衣铺子里买来的新衣服,有一种廉价的光鲜。
      稍大的一个看来是哥哥,虽然自己也怕得很,但还是抖着身体把弟弟护在身后,小的那个躲在哥哥后面,怯生生的,却忍不住偷偷的看萧玉檀身上精美的衣饰,流露出一丝羡慕。
      萧玉檀随意看了一眼,和大一些的那个孩子的眼神对上了,见他倒眉清目秀,瘦得两颊都凹陷,显得眼睛特别大,但是眼神十分惶惑,像受惊的小动物,视线只一触,那孩子就惊慌的低下头去,深浓的睫毛颤抖着盖住了温润的眼睛。
      孙鸣玉看见了,不满的说:“怎么连正眼看人都不敢,这样怎么唱戏?”
      人贩子一听急了,极力为自己的商品辩护:“也不是天生的,挨打多了才这样,过几天安生日子就好了。”仿佛为了证明自己的话,他拉过刚才那个孩子来,粗鲁的掳起他的衣袖,露出下面斑斑的伤痕。
      伤痕已经有些发紫了,看来是旧伤,却还肿着,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治疗。
      这孩子似乎被弄疼了,眼里含着眼泪,咬着嘴唇,不敢出声。
      孙鸣玉知道男人的这番做作是为了勾起他的怜悯之心,但他当年又何尝不是被师父打出来的?什么没见过!
      便冷笑一声说:“这又是你从哪个旮旯里弄来的?”
      “瞧您说的,”男人谄媚的笑,“正儿八经买来的,还有他们的娘画了押的字据,您放心吧。”
      孙鸣玉极不满,“就没更好的了?”
      “哎哟呀,像您的大少爷那样的,是可遇不可求,我做这行生意十来年也就见了这一个!您已经挑了两年了,是不是就……将就一下?反正您以后靠大徒弟尽够了,这两个就当作添头吧。”
      最后,孙鸣玉终于还是不情愿的收下了这两个“添头”。
      萧玉檀对这两个师弟的印象十分模糊,唯一记住的是那双和他有一眼之缘的眼睛,温润惶惑的,像小鹿一样温顺的眼睛……
      这两个孩子姓苏,师父取名叫“静言”、“静语”,手一挥,像打发什么猫儿狗儿似的,说:“带下去洗干净喂饱了,明天再带来见我。”
      胡嬷嬷答应一声,却没有动,叫来两个仆妇带走了孩子。
      来了两年,萧玉檀也明白了,前院和外头的事情是一个叫周贵的老家人管着,后院里,就全归胡嬷嬷管,她的身份不比一般下人。
      胡嬷嬷吩咐完了,回来笑着说:“今天中午有少爷喜欢的笋,我已经叫人做上了,你练功辛苦,等会多吃一些。”又给萧玉檀整整衣服,才出去了。
      见她走了,孙鸣玉才说:“你看,胡嬷嬷待你和待他们两个就是两样,因为她知道以后得靠你,就连我,以后也得靠你。”
      萧玉檀习惯性的低头不语,这样的话头,他怎么能接呢?
      孙鸣玉嗤的一声笑,“你就装吧!我知道你都懂,看着是个闷葫芦,其实里头的心眼比谁都多。不过这也是你的好处。”他叹一口气说,“多说多错,不说不错。你是聪明人,比我聪明。”
      萧玉檀听到这一句,终于忍不住抬起头来看了师父一眼。
      孙鸣玉把他瞪回去,“别以为我夸你聪明你就得意起来了,虽说我以后要靠你,但你现在还差得远,还是我说了算!吃完饭继续给我练!”

      萧玉檀再见到两个师弟是在三天之后了,同样拜了祖师和师父,以后就正式是同门了。这两个孩子才终于可以和师父以及萧玉檀同桌吃饭。
      他们已经里外换了新衣服,虽然还是瘦弱,但是看起来总算有点样子了,还是怯生生的,不怎么敢夹菜吃,抓住筷子不住的扒饭。
      萧玉檀拣着清淡的蔬菜吃了两口,就看见那个大一些的孩子,叫苏静言的,一边把米饭往嘴里扒,一边全神贯注的盯着桌子上那碗鸡肉,一双大眼睛流露出极其渴望的神情。
      他看着那个孩子,觉得十分有趣,就抬起筷子来伸向菜碗,夹起一只鸡腿,只见那孩子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眼神紧紧的粘在鸡腿上,便忍不住想笑,抬手把鸡腿放在他碗里。
      苏静言立刻楞住了,慢慢的眼睛就湿了。
      萧玉檀楞了一楞,问:“怎么了?”
      苏静言拼命的摇头,不舍得新衣服,就只是用手抹眼泪,小心的不让眼泪沾在袖子上,小声的说:“师兄你真好。”虽然看见旁边的弟弟眼巴巴的看着,但是不舍得把鸡腿让给他,也不管自己满手的眼泪,抓起来就咬,和着眼泪咽下去。
      只一个鸡腿就好了?虽然不常吃,但萧玉檀却也不觉得是什么稀罕东西,实在有些不理解苏静言的感动。不过静言足比他矮半头,也瘦小得多了,根本看不出和他一样大,也不知道是不是从来没吃饱过,见静言边吃边哭,满脸的泪水,心中一阵柔软,掏出自己的手帕,给他擦去脸上的泪水和油渍。
      苏静言抬起头,满含着泪水的眼睛直盯着萧玉檀,出奇的明亮,让萧玉檀的身影清晰的倒映在里面。
      弟弟静语见哥哥有鸡腿吃,羡慕得不行,看了看师父的脸色,又看了看师兄,大着胆子伸出筷子去夹另一只鸡腿,手一抖没夹住,掉在桌子上了,他也不顾得,飞快的丢了筷子,拣起鸡腿就啃起来。
      孙鸣玉看在眼里,喉咙里低低的念了一句:“各人有各命。”

      [1]八大胡同
      八大胡同主要指西珠市口大街以北、铁树斜街以南的八条胡同,说法不一,大概是:百顺胡同、胭脂胡同、韩家潭、陕西巷、石头胡同、王广福斜街、朱家胡同、李纱帽胡同这些。其实,老北京人所说的“八大胡同”,并不专指这八条街巷,而是泛指前门外大栅栏一带。
      八大胡同全盛时期,几乎全是相公堂子,即便有几家娼寮,也是门庭冷落,这主要是由于当时的清王朝禁止官员□□的缘故,因为官老爷们不能□□,就把兴趣转到相公身上来,使得当时形成了一种社会风气,认为闹相公才是有身份的人做的事情,嫖妓女是下等人做的事情。
      八大胡同的相公业从乾隆时成型,在嘉庆道光时达到最鼎盛,在同治时期开始由盛转衰,直到庚子之乱(1900年八国联军进京)以后才宣告终结,后来的八大胡同彻底变成了妓女的地盘。

      [2]韩家潭
      八大胡同之一。民谚说:“人不辞路,虎不辞山,唱戏的不离百顺、韩家潭。”这里是清朝戏子的主要聚居地之一,也是相公堂子最为密集的地方。

      [3]堂子
      就是相公堂子。
      《清稗类钞》:“伶人所居曰下处,悬牌于门曰某某堂,并悬一灯。客入其门,门房之仆起而侍立,有所问,垂手低声,厥状至谨。”
      堂子不仅仅是相公们的住所,而且还要在这里接待客人,教导徒弟。

      [4] 相公
      本文的重头,嘿嘿。
      《金台残泪记》:“京师梨园旦色曰相公……群趋其艳者,曰红相公,反是者曰黑相公。”《侧帽余谭》:“雏伶本曰『像姑』,言其貌似好女子也。今讹为『相公』。”
      从这里看得出,清朝管唱旦角的戏子叫相公。其实一开始是叫“像姑”,就是像姑娘的意思,后来可能是因为这个称呼不文雅,改叫“相公”,另一个原因也可能是因为那时候戏子的身价渐高,来往的又多是达官贵人,所以才取了个好听的名字,比如清朝的梨园竹枝词有“脂柔粉腻近仙姝,两字驰名是『像姑』。不信头衔臻絶贵,声声赢得相公呼。”

      [5]潭腿
      “南拳北腿”中北腿的主要代表,一种以腿法见长的武术。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前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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