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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11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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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确实是个不让人喜欢的事件,但高考也结束的很快。
打仗式的气氛,只持续了几天就完了,也许那几天每个人都绷的太紧,以至于到真正结束的那一刻,甚至还有些不习惯,而因为这些不习惯,也产生不小的淡淡的哀伤。
考完之后,我和丛溪出去大吃了一顿,作为庆祝。
更加值得庆幸的是,那一天正是他拆纱布的一天。
从医院出来,已经是晚上,我们看了彼此一眼,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不想就此回家的蠢蠢欲动。
于是,我们开着车,在这个号称明珠的城市里四下乱逛,心里是从未有过的悠闲。
车里,放着舒缓的音乐,不停有风从开着一道小缝的车窗外灌进来,吹动车顶挂着的一个小祈福符轻轻晃动着,丛溪的手肘撑在车门扶手上,他单手托腮望着窗外。
我微微侧脸,就能看到他优美的轮廓,和微微勾起的唇角。
直到这一刻,我似乎才从他这淡淡的笑中,感觉到了前一段时间他过的有多辛苦。
看着窗外城市的车水马龙,霓虹闪耀,灯火辉煌,纸醉金迷,我脑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然后就立刻调转车头往一个地方开去。
大概是转弯转的太急,车子踉跄一下,丛溪的身子也跟着晃了一下,额头就磕到了车窗上,他略微不悦的埋怨了一声。
我看他微微皱起的眉,突然意识到,如今的丛溪,已经不再会像以往那样,在我面前掩饰所有的情绪。
心里,蹿起了莫名的窃喜,我伸出手轻轻摸了摸他的头,笑眯眯的对他说,“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
丛溪对我喜欢揉摸他头的动作还是不习惯,他别扭的躲过了,但又立刻好奇我要带他去什么好地方。
看他眼中闪烁的希翼,我心中莫名兴奋,抿紧了唇,就是不告诉他,尽管他首次在我面前像个孩子一样变着花招的央求,我仍是坚持。
有些喜悦,来自于在乎的人的在乎。
只是,当时我并不懂这些。
我不仅是个对生活没太高要求的人,也是个对自己的许多情绪不愿去多想为什么的人,因为那样,实在太累。
我憋住笑意,在心里偷偷乐着,很快就开到了目的地。
丛溪跟着我走进电梯时,已经完全放开了自从昏迷醒过来后的一切自我压抑,真正变成了一个十七岁的孩子,在我一直坚持守口如瓶的时候,他甚至趴到我的肩上,掐我的脖子。
看着那么生动活泼的他,我突然觉得心里很温暖,也很好奇,这是否才是真正的他。
电梯很快到达了顶层,当闻名于很多杂志,三百六十度全透明的餐厅出现在眼前的时候,我清晰的听到身旁的丛溪不大不小的抽了一口冷气。
他的目光缓慢的在餐厅中游弋了一圈,然后立刻拉着我就往外走。
我被他拉着,几乎踉跄着跌倒,“你干什么?”
刚才不是挺高兴的样子吗?怎么突然变了脸?
丛溪不说话,还是拉着我拼命的往外走,一直走到电梯中,快速的按下了按钮,然后才松了口气,低着头,垂着眼,用很小的声音说,“这里,很贵!”
哈?
他不会告诉我,是怕我破费,才有刚才那一番举动吧?他可知道,刚才有多少人把疑惑不解的目光投注到我们身上,像是看某种珍惜动物。
不过老天啊,这个小东西,还真是可爱的要死。因为说那句话,他的脸竟然红了。
好吧,虽然我对生活没什么要求,而且我对钱也没什么概念,但是难道住一起那么久,他没看出来,我并不是个喜欢挥霍奢侈的人。
带他来这里,是因为这里的环境真的很好,坐在那么大一个透明空间里,绝对能够纾解心中不管是出于何种原因的沉郁心情,更能有一种从钢筋水泥的城市里得不到的放松与悠然。
简单说来,就是不开心的,到了这里也许会变的开心,开心的到了这里就会更开心。
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这里的老板娘正好是我的一个病人,因为一次成功的救治让她能够继续陪在所爱的人身边,所以,他们给我的回报就是任何时候来这里,都是免费。
当然,我并不经常来,毕竟,救人是我的职责。
这小小的特权,只是生活的馈赠。
到目前为止,我只来过两次,一次是敏芝离开之后,一次就是刚才,可却被丛溪这个家伙硬生生的拉了出来。
当我把这一切都告诉给丛溪听后,他的脸更红了,结结巴巴的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我无奈的笑了笑,又把他拖了上去。
这一次,他没有挣扎,也没有躲开。
再次到了顶楼,从电梯里出来的时候,老板娘已经等在门口了,一看到我就笑着说,“刚才还以为自己眼花了,正准备给你打电话呢。”
我一边和老板娘说着话,一边看身旁的丛溪,投过去一个“你看吧,我没骗你”的眼神。
丛溪抿唇笑了一下,横了我一眼,就不再看我了。
哈?
这小子,还给我脸色看了。
我哭笑不得,从别人看不到的地方,捅了他的腰一下,他立刻飞快的回头,狠狠瞪了我一眼,然后移开了几步,保持安全距离。
我向老板娘介绍了丛溪,只说是敏伟的朋友,然后就让她带着走到了餐桌前。
老板娘也认识敏伟,听我说丛溪是敏伟的朋友,特别看了他一眼,但却没有说什么,自己做主给我们点了很多菜,然后就离开了。
说实话,我很欣赏这样的女人,不聒噪,不随意打听,更不会开一些无聊的玩笑,永远与人保持着让彼此都舒服的距离。
那一顿饭,我和丛溪都吃的很开心,透过巨大的落地玻璃窗,看着这个让许多人迷醉的城市,像是多年不见的好友般,有说不完的话。尽管说的都是些很琐碎的小事。
丛溪跟我讲了很多他在学校的事,也讲他以后念大学的一些想法,还讲暑假打算打工的事,以及每一个毕业生在日后都将无比怀念的关于毕业晚会的事。
丛溪说他报名了独唱。
我立刻问,是不是要唱那首《我愿意》。
丛溪明显的愣了一下,然后笑了,大概他想到了那天在KTV的事,嘀咕了一句,“我知道没你唱的好听。”
我摆了摆手,说,“但你一定比我唱的用心。”
丛溪又愣了,握住餐具的手在空中僵硬了一下。
为了缓和气氛,我也说起了自己的事,说自己参加高考的时候,说自己这些年的经历,说第一次握手术刀的紧张,说第一次见血的头晕,到后来,我还说到了敏芝。
不知道为什么,原本以为是胸口永远的痛,在那一天说出来,却有一种在说别人的事的感觉,尤其是看到丛溪眼中又开始闪烁那种晶莹的水光时,我竟然还抬起手捏了捏他的鼻尖,说,“没关系,都已经过去了!”
丛溪听了我的话,愣了。
我也愣了。
原来,人真的是薄情的动物,我原以为我会怀念一辈子的人,却就在这样一句话中,成为了过去。
我的手,离开了丛溪的脸,然后低下头去,没再说话,一直到那顿饭完结。
晚上回家后,临睡之前,丛溪敲开了我的房门,他端着一杯牛奶走进来,放到了我手里,然后很轻很轻的说,“她永远在这里活着!”
说这话的时候,他的手指在我的胸口。
我愣了半天,才反应过来他话的意思,于是,下一刻,我忍不住笑了。
不是开心的笑,也不是欣慰的笑,而是苦笑,因为我知道他误会了。
他不知道,我难过的只是,我并没有我自以为的那么长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