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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登场 ...

  •   唐青还没进入酒吧街就已经嗅到了空气中游荡的不安分因子。抬头看了看天色,时间应该未到申时,但是从酒吧街的方向已经传来了喧哗的人声,对于惯常在傍晚才苏醒的夜街而言,这本身就是个不正常的信号。
      路旁的绿化带阴影中一晃闪过好几个小小的灰色身影,似雾似幻,那是被叫做罔两的低等妖怪,低等,并且脆弱,如果在正午的日光下待上半个时辰就会魂飞魄散,所以一般只在夜幕降临后,才会在城市的黑暗缝隙中出现。而此刻,它们却一反常态地活动在了白日的阳光之下,这只能证明一点。
      唐青伸出手,一道灰影在经过他身边的时候被不可抗拒的力量抓住,发出“吱吱”的仿佛老鼠叫唤的声音,唐青用拇指与食指掐住罔两细长如烟的身体,稍稍用力,那低等的妖怪便连惨叫都来不及发出,就像真正的烟一般消失得无影无踪。唐青冷淡地咂咂嘴,浓厚的血腥味通过死亡罔两最后的生命力传了过来,唐青的眉毛不着痕迹地聚拢来,又缓缓松开,随后,他大步地向“妖”走去。
      “妖”是一间打扮成木屋的砖屋,是伪装成普通的特殊,它位于S市酒吧街南北向街道的东北侧,登陆在道路系统中的门牌号是“醴水街113号”,这间酒吧包括地上地下两层,每天下午四点开业,四点至凌晨零点的时间段仅仅开放临街的上层,提供一些基本的酒水饮料,JAZZ蓝调,算是间静吧,零点之后直至凌晨两点,开放地下室层,为一些喜欢刺激的客人和另一些特殊的客人。
      唐青推开“妖”的大门,门口挂着的木制风铃因为他的动作发出一串短暂而欢快的韵律,使得本来店中的几人在同一时刻抬起头来看向他。被困在吧台中满面愁容的小伙因为见到了唐青的身影,刹那眼睛一亮。
      “老板,我们老板来了。”他结结巴巴地说着,向唐青挥手,“老板,这几位同志要找你。”
      唐青的眼睛扫过站在吧台前的三人,两个穿着便服,一个是制服,三个公安。
      他冲伙计做个手势:“小侯,去楼下准备开业。”然后拖开一把椅子,“几位同志,这边请。”
      ***
      马剑站在黄色封锁线旁,抬头挺胸,神气十足,在扫黄组整整混了三年之后,他从今日起终于正式调入S市天水区刑警大队第四中队工作。有句老话说得好,好男儿,宁可战死沙场,马革裹尸,也不可庸庸碌碌,老死安逸。
      马剑的梦想,马剑的抱负,都将从今日开始。他抬头眺望远方,远方高楼林立,仿若一片钢筋森林,那其中多少毒蛇猛兽,终有一日将见擒于马剑之手。他无限热情胸中激荡,眼放精光,威严刚强,如此豪迈澎湃之时,却总有人不识抬举。
      “劳驾。”有个懒洋洋的声音响起来,跟着有个什么玩意轻轻撞了撞马剑的肩膀。
      马剑低头一看,愣了愣,跟着“哇”地惨叫一声:“妖怪!”往后退开几大步,险些一个踉跄栽倒在地。
      眼前是个人形的“东西”,应该是头的地方却顶着一蓬乱七八糟的玩意,仔细看的话有鱼骨头、鸡骨头、鸭骨头、海带、拖把布等等,那下面跟着一张黑不溜秋、绿了吧唧、紫不楞登,七彩杂陈的脸面,一双细长细长的眼睛笑眯眯地弯起来,底下还有一张同样弯起来的代表笑眯眯的嘴,只不过,笑得很扭曲……
      “不,不是妖怪。”那个“东西”摇晃着长条的身体,一面往下掉垃圾一面说,“你看,我只是骑车摔了一跤把两个手都摔脱臼了而已。”说着,晃动晃动两条胳膊,“你帮我把手接回去好不好?”
      马剑狐疑地望着对方半晌,从头到脚,从鸡鸭鱼骨头海带布一直望到地上的影子。哦,有影子啊,这才终于舒了口气,确信了其人类的身份,紧跟着却忽而想到自己堂堂一个刑警,刚刚居然被怪力乱神吓到,脸上忍不住一烧。
      “这位同志,我们警察正在办案,你没事不要跑来干涉公务,你现在应该去医院而不是来求助于我们。”
      “笑眯眯”晃晃身体:“你看,我这样没法去医院啊。”
      马剑想想,是啊,人两手脱臼,最近的医院在几千米外,怎么过去?可是自己正在这儿站岗放哨,闲杂人等不可入内来着,要是擅自帮人接胳膊,算不算违反组织纪律呢?
      “笑眯眯”看马剑不答话,又晃唧晃唧道:“要不,你叫于晓乐给我接吧,他肯定能行。”
      于晓乐是刑警大队第四中队的法医,为人古怪,不苟言笑,是个典型的怪人。马剑在扫黄组的时候曾见过一回,那天他正好有事路过法医室,想着给“声名在外”的于法医打个招呼,结果正撞上于晓乐一边吃牛排一边看解剖录像,听到马剑的招呼声,于法医在46寸液晶电视展示的尸块背景下,于无比浓重的阴暗中缓缓转过头来,眼神阴森,嘴角带血,吓得马剑当时一身鸡皮疙瘩,连句“再见”都顾不上说,便连滚带爬逃出了法医室,从此以后就没敢再进去过。直到现在一听到于晓乐三个字,马剑都忍不住要搓胳膊。
      “冷吧。”“笑眯眯”笑眯眯地问道。
      “哎,冷。”马剑一边搓胳膊一边乖乖回答,“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怕这个人。你可别笑话我迷信,我听队里的前辈说,咱第四中队有三怪惹不得,第一怪‘阎王笑’,第二怪‘鬼见愁’,第三怪‘算死草’,那于晓乐就是第二怪。”
      “原来我才排到第二啊。”身后响起若有所思的声音,活像腊月天一盆冷水兜头浇下,将马剑浇了个透心凉。
      颤颤巍巍转过身去,马剑虚弱地给人打招呼:“早,于法医。”
      站在马剑身后的正是于晓乐。
      这是一名看起来孱弱过头的青年。苍白到近乎透明的皮肤,黑色短发,但有一排覆盖住整个前额的厚厚刘海,大眼睛,但有一副黑框的老式眼镜盖住脸孔的大半部分,细长的腿,细长的胳膊,还有一双骨节分明的手,以上组合起来总让人不自觉联想到电影里的变态杀人狂。
      于晓乐冲“笑眯眯”招手:“过来。”
      “笑眯眯”就跟个敏捷的小动物一样“咻”地窜过去,讨好地偏过身子给他看自己的胳膊。于晓乐摸摸他的骨头,一拉一送一声惨叫,一个好了,再一拉一送一声惨叫,另一个胳膊也好了。
      “笑眯眯”眼泪汪汪,高兴拍手:“噢噢噢,晓乐你真行!”兴冲冲做大鹏展翅状,放下,跟着仙人指路,又放下,再跟着毒蛇吐信,再放下,“噢噢,真的完全没问题了!今儿晚饭我请你,回见!”说完,呼啦啦跟阵风一样刮远了。
      马剑看得目瞪口呆,好半天才想起来,自己怎么就给人冲到封锁线里去了呢!
      “你给我站……”话没喊完,肩膀上给搭上一只冰凉的手。马剑一头冷汗,艰难转头,“于……于法医……”
      于晓乐莫测高深,唇角挂一个阴森的笑:“你知道那个是谁吗?”说着,他凑到马剑耳边,冰冷的气息喷到马剑的耳廓上,冻得他一阵哆嗦,“他嘛,就是本市天水区刑警大队第四中队首席怪物‘阎王笑’郑枚郑中队长。”
      马剑的两条腿“哗啦啦”地当场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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