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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 7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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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照顾搬新居要请朋友吃饭的习俗,那天晚上,卜寒请我吃了一顿火锅。
当然,不是在他家。在他家楼下。
我答应得爽快。因为中午饭是我请的,那晚饭他请回来,刚刚好。互不相欠。
我筷子夹着毛肚,听他讲他是如何压着分数线进了南方一所名校,如何在大一转专业读了工商管理,又是如何在毕业后申请到英国的硕士。
说实话,他说这些的时候,我大部分的精力都用在查数上。
七上八下十四秒,毛肚刚刚好不会太硬。
他应该是看出来我的参与感不强,后半场他转变角色,开始提问。
火锅面前,我哪有闲嘴给他答疑解惑。
大多数问题我都是草草敷衍。
可卜寒像是打定主意,要发挥出学霸刨根问底的精神似的,叭叭叭叭问个不停。
只有在问过我大学有没有谈过恋爱时,我说谈过,他才沉默了几秒。
不过我猜他是烫到嘴了,后续他喝了一大杯酸梅汤。
我从没担心过卜寒的到来会打乱我的生活,在大城市居住过的人都懂,哪怕是一对情侣工作在不同的两个区,在不同居的情况下,他们之间和异地恋没什么差别。
更何况我和卜寒不是情侣,只是一个顺便帮一下的老同学。
那天之后,我们没再见过面。
他应该很忙。
我也很忙,在外企工作,总有时差会议,偶尔后半夜才回家也是有的。
有一次加班完,我第二天睡到中午才醒。
手机上除了被关掉的闹铃,就是卜寒的信息,和未接来电。
他上午办事刚好到了我公司附近,他问我要不要一起喝杯咖啡。
这条消息的发送时间是两小时前。
我没回电话,微信上告诉他,我昨晚加班今天上班时间晚。
他回“知道了”。
不知道为什么,看见对话框里那三个字的时候,我心里松了一口气。
毕竟我们如今的关系,维持得很微妙,多一分不必要的关心,这根脆弱的弦都会崩断。
崩不断的,我也会想办法剪断。
在想象中,我杀伐果断,心狠手辣。
然而,在现实里,我对着来路不明的外卖奶茶连叹三声。
直觉告诉我,这杯奶茶的主人呼之欲出。
可理性又告诉我,当作没看见是最简单的。
我崇尚真理,我选择后者。
但不是所有人都这么讲理,奶茶的主人尤其是。
嗡嗡嗡——
卜寒:奶茶收到了吗?我今天在你公司附近喝到这个,纯牛奶味道还不错。
我:收到了。谢谢了,多少钱我转给你。
卜寒:不用了。
我刚要打“不行”,他又发过来一句话。
卜寒:下次有机会你请回来。
老板的办公室传来声响,我快速打了个“好吧”,扣上手机。
要是知道后面会发生那么多事,那天我哪怕尿遁去厕所也一定会把钱给他转回去。
这杯奶茶仿佛打开了某种潘多拉魔盒。
那天起,我总会在办公室收到各种外卖。
什么瑞士进口小糖果,只用动物奶油的小蛋糕,还有大陆仅一家的马卡龙。
我吃着罪恶的小点心,在记账本上狠狠地记了一笔。
好了,加上这个,卜寒给我点外卖的钱,应该正好能凑合着请他吃一顿火锅。
顺便,把话跟他说清楚。
我是个拖延症晚期患者,但在这件事上,我倒是一点没拖沓,当即微信问他,周五晚上有没有时间一起吃饭。
没想到,他也是一如既往的高效率,高行动力。
几乎不到一分钟,卜寒回我:有时间。你下班等我半小时,我去找你。
我看看日历,心想,今天才周三呀,大哥。计划得这么全面。
当然,我也没客气,订了个离我家近的火锅店。
至于卜寒怎么回家,不好意思,我也没有那么善解人意。
我只想两清。
而卜寒怎么想,我没看出来。
他在饭桌上表现得很平静,甚至不如上一次那么滔滔不绝。
我们聊了一些彼此工作上的事,他说业务的事时,我静静听着;我吐槽老板时,他跟着附和。
至于往事,我们绝口不提。这很好。
唯一让我有点郁闷的是,我准备好的,那些想同他说清楚的话,无暇开口。
其实这些话本就不好说,直说:我们之间只能做朋友,别再送我东西吃了,太暧昧,伤不起。钱包伤不起。
万一他没那个意思,倒显得我别有所思。
可不说吧...我望着眼前的毛肚,羊肉,竹笋....我是真不想花这冤枉钱。这些东西我自己在家涮,至少能便宜一半以上。
最后,付完账,我非常含蓄,非常婉转地同他讲,我最近要减肥,控制食量,像奶茶、蛋糕啊,这些东西统统要戒掉。
预想中,卜寒可能会跟我说:你已经很瘦了,不需要减肥。
但他没有。
我也不确定他明没明白我的意思,大概率他是懂了的,因为我听见他轻声“嗯”了一句。
我如释重负,跟他挥手说拜拜后,跟随着人流,兴奋地走进归家的地铁站。
哦,我忘记回头看一眼了。
不过没事,这并不重要了。
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也就是周一,我又收到了一件莫名其妙的“外卖”。
一小束紫色的满天星。
很小一捧,刚好够放在办公桌的一角。外卖员还非常贴心地帮他撕下了标明价格的白色纸条。
我盯着这束花,有些气不打一处来,又觉得有些好笑。
很感叹,学霸的脑回路,果真与我等不同。
正常人受到拒绝,多少都会退后一步,他倒好,竟然找到理由进阶到送花了。
一整天,每每看到这束小紫花,我都会哑然失笑。
周二,我掐着时间,惬意地端着咖啡杯,等在公司楼下前台。
十点半左右,熟悉的黄色身影走进来,手捧一束鲜花,今天的是黄色小雏菊。
我努力地挤出一个甜美的微笑,把手边准备好的瓶装热水递给外卖小哥,并且成功从他手中搞到手机。
在只有小哥,买家,和商家的聊天群里,我快速地编辑了一条消息:【前台说,昨天的花没拿走。今天的这个还送吗?】
对面显然是在线,没耽搁地回了一句:【放在那吧。谢谢。】
而商家在下面缓缓打出一个【?】
我好言相送地一口一个“谢谢”“辛苦了”把小哥送出公司门外,小哥回头看着我摇了摇头,扬长而去。
小雏菊我也没拿走,前台桌子上有一个花瓶,正好里面的花蔫了。
回到办公桌前,我又想起了那抹黄色。
其实我一直庸俗地认为,雏菊就像是小葵花,但它不如葵花实用,因为它不会结瓜子仁。
好看但没有结果。
*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与卜寒之间没再说过一句话,却保持着古怪的默契。
我知道卜寒每天都会送我一束花,卜寒也知道我不会真正地收下那束花,但他乐此不疲。
久而久之,我也无所谓,不过是下楼签收一下。就当站起来走走,预防痔疮了。
真正受益的是同公司的同事们,和前台的小姐姐,他们再也不用对着一束花一看半个月了。
毕竟谁都不喜欢看美好的事物从盛开到凋零。
美好的事物,最好是能一直保持美好。
最重要的是,别见光。
比如记录片刻的胶卷,比如新买的手机壳,比如聊斋里美艳的女鬼。
再比如,我和卜寒。
某一天,我也不记得是哪一天。
当我姗姗来迟,到楼下例行公事地签收时,前台的小姐姐递了东西给我。
一束火红,火红的玫瑰花。外面是黑色的包装纸,花束中间一只小熊玩偶。
是网络上正流行的情人节花束造型。
哦,那天是七夕来着。
我从小就听过一首歌叫“带刺的玫瑰”,但这束玫瑰被处理得很好,一根尖锐的刺都没有。
可我看着它,身体里的某处被刺痛了。
那天晚上,地铁站人潮汹涌。
我捧着一束玫瑰花,逆着人流穿行,在路人艳羡的目光里,我淡定得像是要英勇赴死,慷慨就义。
我该去找他的,该像电视剧里那样,把这束花甩在他脸上,然后大声质问他这么多年去哪了,现在送这束破花是什么意思。
想破镜重圆?区区一束玫瑰花,想得美!
然后,我坐在地上哭得稀里哗啦,卜寒过来抱紧我,最后稀里糊涂,在起哄声中,重归于好。
但那是电视剧,我很久不看关于爱情的电视剧了。
现实中,我淡定地抱着花,走出地铁站,沿着每日生活的轨迹,走到我家楼下的垃圾桶旁边。
明日或者后日,或者某一日,这个垃圾桶会盛满七夕的玫瑰。
我手里的,是它吞掉的第一束。
望着菠菜叶,黄瓜根聚堆的垃圾桶,那束玫瑰分外刺眼。
我不禁落俗地怜惜,可是它出现的实在不是时候,如果在十七岁...
算了,哪有那么多十七岁。
【我扔了。】
发过这条信息后,我把卜寒拉黑了。
哪有那么多十七岁啊。
哪有人还会爱十七岁爱过的人啊。
卜寒,别犯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