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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曲江 ...

  •   三月季春,莺啭雁回。
      北地的冰霜尚未消融殆尽,南方的融融暖阳就已催发了杨柳新芽。微风拂动,掀起香尘数里;鱼跃清波,荡出春色满池。此时的长安城,正展露着一年之中最美好的风貌。
      长安之美,五分在景,五分在人。鳞次栉比的宫阙楼台为她在时光轨迹中勾勒轮廓,而赋予她灵魂的,是行走于街头巷尾的人:他们有的来去匆匆,为着多赚两个铜板,不辞辛劳负重前行;有的年华正好,簪花佩玉一曲琵琶一樽酒歌唱着冬去春归;有的心思莫测,穿梭在重重宫门间忙碌于未卜的前程。
      而有一群人,在这样的时节里,成为了全城最引人注目的风景。他们着锦衣佩青鞓,骑高头大马自巍巍皇城门下穿过,踏着扫洒一新纤尘不染的朱雀大街,迎向遍染朝霞的浩浩青天。对他们这群新科进士而言,前路未知似乎不足为惧,再没有什么时候能如此时此刻这般轻松快意了。
      至少白居易是这么认为的。
      这是他时隔三年再次赴曲江畔参加这样隆重的宴会,也有了不一样的身份——前进士。一字之差,前途希望却是天壤之别,三年前的进士科礼部试即便通过也只是取得了入仕的资格,听着风光而已,只有再试吏部铨试通过后方能授官,才算顺利迈进了庙堂。
      这八个前途既定的登科举子们无一例外开怀畅饮起来,诗酒寻欢,处处闻歌,一直热闹到日头西沉,晚风渐凉。
      阳春时节的江畔杏林,紫陌传香,红泉落影。酒酣过后的白居易寻了处树下空地,稍稍远离了人群,从怀中掏出他一直随身携带的小册和兔毛笔。那小册极薄,仅用十数页纸订成,笔也较寻常毛笔短了约一寸,笔头被扣进一个小巧的竹筒中,将竹筒另一端的塞子拔开,就能蘸取其中的墨水随时书写。这笔的设计样式别出心裁,工艺却稍显稚嫩晦涩,用材也平平无奇,想来并非是从市场上购得的。
      随时而书、随地而书、甚至于边走边书,是白居易多年的习惯,平日里不管有没有文思涌现,都喜欢用那一笔一册记点东西。
      可临到落笔,他却不知该写些什么了。
      世间万般皆苦,唯有美景、美酒与美人不可负,这是白居易始终信奉的原则之一。春日曲江头,晴光照万里,这美景自是不必多说;宴上珍馐满目,摆出的玉醅瑶浆不下十数种口味,同样早已被众人品了又品吟了又吟;至于这美人……
      美人嘛,也是有的。同榜登第的另外七人中,有一人,吸引了白居易的大部分注意力。
      那人即便混入茫茫人海,也有着足以一眼认出的风姿。他身量修长挺拔,比寻常男子高出大半个头;面貌似是带了三分胡人血统,深邃的眉眼因着心情上佳少了几分凌厉,多了温和与从容,鼻梁高挺,衬得整张脸的线条弧度尤为优美;无论是坐是站,亦或是行,他的脊梁始终挺直;周身的气质,宛如绝壁上覆着霜雪的青松。
      文才绝伦,丰神俊朗。元稹,元微之。
      只是自己与他至今只说过寥寥几句场面话,还算不得真正相识。
      这时,年逾六旬的吏部侍郎、在场众人的座主郑珣瑜开口打断了他的思绪。
      “……今日过后,诸君就要位居庙堂,成为同僚啦!此番登第,非是老身阅判之功,实乃诸君才干学识皆远超同辈,将来,不论境遇如何,还望诸君相互提携照应,莫负初心。某年岁已高,光复大唐之重任,就要仰仗尔等了!”
      众人举杯应声道谢。
      “心里痛快,可也莫要忘了时辰,犯了夜禁啊!哈哈……”
      如此一来,众人也收敛了玩心,开始收拾残局,三三两两话别起来。
      白居易留在原地,他还没记下一星半点东西来,不想走。他不是李白,斗酒不会诗百篇,只会混沌了神志,失去辨认方向的能力……恍惚间,他好像看见元稹正在举目寻人,随后把目光定在了自己身上。
      再定睛一看,元稹已然朝自己走了过来!
      白居易一个激灵清醒了大半,内心一阵狂喜,转过身小幅度整理了一下衣摆,正了正幞头,脸上绽出一个大方得体的笑容,摆出了力所能及最优雅从容的姿态来迎接这位同门的首次私下相邀。
      “乐天兄。”
      元稹规规矩矩地行了一礼,小心地观察着眼前人的神色。白居易生得一双圆眼,平日里即便是面无表情也没有丝毫攻击性,此刻他的眼廓连带着眼尾被真诚的笑容牵出了一个更加好看的弧度,望之顿感如沐春风。
      “方才众人在场多有不便,”元稹说着从袖中拿出一个被帕子包好的物件,双手捧着展开,“现在物归原主,还望乐天兄见谅。”
      满腹疑惑的白居易只看了那物件一眼,笑容瞬间凝在了脸上。
      那是一只干干净净、同白居易手中那支一模一样样式的笔,可这样的笔,除了自己与白行简,应是再没有第三个人能拿到的。
      细看元稹手中的那只,只见笔杆上有几道自己再熟悉不过的磨损痕迹……这支可不就是自己的吗!可不就是自己三年前被当街抢走的那支吗!
      白居易捏着眉心,三年前的一幕渐渐在脑海中清晰起来。他记得当时自己正顶着寒风,猫在给事中陈京宅邸旁的小吃摊里——

      确切来说顶着寒风的不是自己,是胞弟白行简。用行简的话来说,“直面主人家外头的风霜雨雪,方显来访之诚意”,但他白居易从来不吃这一套。于是在劝说无果之后,就有了访客本人在一旁的小吃摊里避风,而访客的弟弟则热情地留在主人家门口程门立雪的一幕。
      每年科举开考之前,都是行卷风气最盛行的时候,大家纷纷带着自己的诗文四处谒见,意图在名士高官们眼前搏个好印象,以便在考试阅卷时多混点分。白居易虽然反感这种形同作弊的举动,却也免不了随大流,干脆剑走偏锋,写了篇劝告公平取士的文章意思意思,若非弟弟在自己应考一事上实在热情似火,他甚至都不想在天寒地冻里亲自跑一趟。
      他掏出随身纸笔,在小摊边沉着心思考,一旁吵吵闹闹聚集起来的人群也没怎么引起他的注意,只有零星几句大声量叫嚷无意落入了他的耳中。
      “这可是你亲闺女!她才五岁不到,怎能说卖就卖啊……”妇人夹杂着呜咽的喊叫在寒风里甚是凄厉,“你欠下的债哪有让她一个小女娃卖身来还的道理!你想赶我俩走,我带她回娘家!我们走!你放我们一命吧……”
      “给我滚开!白吃白穿我这么多年,想一走了之?做梦!今天你休要坏我好事!”男子显然不是什么善茬,一边咒骂一边粗暴地上手将妇人拉开,一时间,孩童稚嫩的哭喊声、妇人绝望的大叫声不绝于耳,周边人群议论纷纷。
      “还有你!怎么,你想替她们娘俩出头?那就拿钱来!没钱就别妨碍老子的私事!”
      那男人对着人群中一顿发作,想来方才应是有人看不过眼,出口劝解了。
      果然,一道清越的声音自人群中传出,“小生虽不知阁下家中到底有何恩怨,但阁下既为人夫为人父,对妻儿如此拳脚相加,实在令人看不过去!”
      立刻有人鼓起勇气附和道,“你家不是良籍吗?良籍怎可随意买卖……”
      “这孩子脸色不好,天又这么冷,你这样是要出人命的!”
      “滚滚滚!最烦你们这些读书人,成天满嘴说教,我说过,要么给老子拿钱来把人领走,要么闭嘴少多管闲事!”男子五大三粗,一身横肉,周遭围观人群纵然愤愤不平,可也没人真的敢上前动手管教。
      “你要多少?”年轻人的声音冷了下来。
      那男人报出的数字白居易没太听清,只听得人群里又是一阵窸窸窣窣的骚动。
      “你!”
      “我想到一个法子,大家静一静!” 这时,一个小摊贩出来打圆场,“向来听闻你们这些文人士子下笔千金,我便赠给这位公子一把空白折扇,公子尽可在扇面上作诗题字,这扇子最后无论卖出多少价钱,全部归这位公子所有!”
      “公子既救人心切,不妨一试。”
      年轻人当即应允,愿意当场题诗卖扇。众目睽睽之下,除了作诗,除了书法,还要赌身后的人群里,有人愿以相当之价格将这把扇子买下。一时间,众人的注意力都聚焦在了这位年轻人身上,没人再去管那母女和男人。
      可没在场众人都没有笔,该怎么写?
      年轻人仗着个头高,快速在举目所能及的范围之内一扫,可巧不巧刚好看到一个坐在近旁小摊上提笔沉思的人……

      “当时事发突然,稹一时心急,贸然抢了兄台之物,事后欲归还时兄台却不见了踪影。没想到竟在今日再次相见,”元稹低着头诚恳道,“兄台若是责罚,小弟不会有半句怨言。”
      唔……白居易那时呆愣了足有半晌,待反应过来,正要跟着挤进人群中讨个说法时,却被白行简一把拽住拖走了。
      “阿兄你怎么还凑起热闹来了,陈给事开门见客了咱们快进去……”
      这是什么怪异的缘分。
      “我道是哪个登徒子胆大包天,在京城大街上也敢抢人财物,原来是元少侠路见不平见义勇为,却忘带兵刃。”想来刚刚找自己时脸上那惴惴不安的神情,多半是在担心自己气得不轻,不肯原谅他吧?白居易思及此处,不免一笑。
      听到这样的调侃,元稹稍稍放松了一些,“这支笔,在下保存至今不敢有半分怠慢,只待来日能完璧归赵。乐天兄若肯原谅在下,就收下吧。”
      “既是为了救人,也就不存在原谅不原谅的事,”白居易拿起笔看了看,笔头的毛峰上的墨迹被洗得干干净净,没有一丝脏处破处,“同榜及第,属实是莫大的缘分,这支笔就送给微之了,权当是贺礼。”
      “……当真?”
      见他面带微笑地点了头,元稹自然是惊喜非常,连声道谢。
      “你也瞧见了,这样的笔我这儿还有几支呢,本身也不是什么名贵珍品。不过,我有些好奇,你那天的扇子可有卖个好价钱?”
      回忆起这件事,元稹时隔三年仍庆幸万分,“结果自然是好的。那人拿了钱,再不好说什么,放那对母女离开了。”
      那天,这个看上去不过弱冠的年轻人,提笔化干戈,在场众人无不折服,当即有人上前请教姓名,他却拒绝了,不愿将这件事的结局变成沽名钓誉的契机。
      “至于价格嘛……已经记不清了。”
      元稹本就生得好看,因着年纪小,脸颊尚且饱满如少年,低头轻笑时带起一丝腼腆,总令人忍不住想逗他。白居易意犹未尽,“想来元生的好文采,一字千金可一点都不过分。哎……那笔虽然并非什么名贵之物,可到底也是故人所赠,对白某来说意义非凡。”
      随手抽出别在腰间的折扇,递到他手里,“在下也想求得微之兄的笔墨,令我这把扇子价逾千金。”
      元稹一愣。
      “只要乐天兄不嫌弃便好。其实所谓的一字千金在下实在担当不起,”他顿了顿,“若是乐天兄的大作,在下倒愿字字千金求取,分文不少……”
      “哎呀,这位兄台,千金就想买我兄长,怕是太占便宜了吧!”
      突如其来一声吆喝将元稹的话音打断,白行简不知从哪个角落里冒出来,大大咧咧地勾住白居易的肩膀,毫不客套地打开话匣子滔滔不绝介绍道,“我这位兄长,自幼便才智过人,上知宇宙万般,下通古今诸事,文采更是能教日月失色,令星斗无光,全长安城之珍宝加起来也不换!”
      随即又向前探出半个身子,抬手挡住脸侧装作悄声对元稹道,“若是出得起两座城倒可以考虑考虑。”
      “多谢贤弟抬举,只是为兄暂时没有卖身的打算。”白居易咬牙切齿,伸手往白行简腰上掐了一把,他清楚这小子既没有听墙角听错话,更不是喝多了说胡话,只是单单借题发挥犯浑而已。
      白行简痒得瞬间跳起,“哈哈哈……开个玩笑,阿兄勿怪。这位兄台便是名满京中的元微之?我名行简,家中排老三,叫我知退就行……”
      不过交谈片刻的功夫,夕阳已挂在西山沉沉欲坠,城中的街鼓渐次隆隆响起,不绝于耳。几人不再耽搁,当即告别各自回家。
      马车微微摇晃前行,街上行人匆匆,在阵阵街鼓声中与时间赛跑起来。白行简收起了玩乐的笑容,神情变得凝重,有些心事重重的样子。
      “今天怎么亲自来接了?秋明呢?”白居易预感到不简单,直截了当问道。
      “我今天,在西市遇到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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