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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分岔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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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抵是养了花的缘故,王九几乎每天都会花些时间在窗台边。他以前就总觉得窗外叽叽喳喳的很吵,现在才注意到原来果栏有这么多的小麻雀。
这些小玩意儿挺有意思,冬天和夏天全然不是一副样子。夏天的时候王九见到这群瘦不拉几的小鸟,还以为他们马上就要饿死了,拿走A仔的饼干在窗台连着投喂了好几天。后来A仔忍不住告诉他,麻雀就是这样的,冬天圆滚滚的是因为羽毛。
王九觉得这些小东西真是挺废的,不知道怎么存活至今。但他又一想,自己身边还有那么多人类废柴,就觉得大自然可能就是这么完蛋吧。那个时刻他想到阿暮同自己说过,他们曾经捡到过一只小黄狗,黄绒绒,圆滚滚,阿暮形容小黄狗的时候表情很可爱。
现在大约是只老狗了,王九不知道那只狗长什么样,看他觉得麻雀也是黄绒绒圆滚滚的,阿暮应该一样很喜欢。
王九才意识到香港真的很潮湿,夏秋交替的时候更是连日下雨,他窗阶外的墙缝里生出了苔藓,绿郁又微湿。
三角梅根本没有那个老婆婆说得那般好养,冬天需要五天浇一次水,夏天则几乎每天都要浇。自己窗台的那盆倒是好照顾,可公寓里的那二十盆就惨了,物业倒是可以帮忙浇,但他不愿意别人踏足。于是不到半年的时间,二十盆死了个精光。
幸好王九上次留了那个男人的名片,一个call过去又定了二十盆——这一次又坚持了半年。那个男人再来送花的时候一整个欲言又止,最后说自己是偷偷送花的,他外婆一听说王九半年养死二十盆花,在家里发了一通脾气。
果然是个坏脾气的老太太,后来王九就十盆十盆的定了,反正也够装饰阳台。他不知道阿暮什么时候回来,但他希望她回来的时候家里的花都是盛开的。
阿暮走了两个月的时候,一个男人找到了果栏,说是要见王九。小弟们本以为是来闹事的,将人团团围住。那人赶紧解释是来送王先生和王太太的照片,几个人都呆住了,还是蛙仔反应快,立刻把王九请了出来。
王九实在想不起对方是谁,那人只是道歉,说前阵子工作太忙,忘记给他们洗照片了,然后递了个信封就赶紧逃了。王九打开,才发现是当时在游轮上被偷拍的照片。
阿暮穿着宝石蓝的裙子,琥珀色的瞳孔和背后金色的海洋交相辉映。他还扎着当天阿暮亲自替他绑的马尾,背景里恰好有海豚跃起。
他早就忘记这件事了,如今却是一份迟来的惊喜。他想,一定是老天爷怕他相思成疾。照片里的阿暮明媚如春风,拂过他干涸的眼眸。
王九开着车满大街地找冲印店,他洗了一张很大的照片,用精致的橡木框裱起,挂在了客厅的墙上。又洗了一张小的,合着公寓的备用钥匙交给了前台的保安。嘱咐道如果哪天照片上的女人出现了,把钥匙给她。
“如果让我发现有其他人偷偷进我家……”王九扬起危险肆意的笑容,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只把保安吓得直哆嗦,连连保证绝不会发生这种不专业的事。
至于原来的那张照片,他放进了枕头里,这是他觉得最安全的地方,虽然它连一本经书也藏不住。
阿暮走以后,他于情于理都不方便进城寨了,阿柒也并不来找他,他们各自继续着自己的轨迹生活。直到那一年的下元节,王九如平常一般去收账,遇到了闹事的,溅了一身敌人的血。鲜血温暖不了他凛冽的心,直到他打开门,看见窗台上挨着那盆绿樱放着的小蛋糕,还有一碗叉烧饭。
王九觉得自己的等待好像也没有那么孤独。
阿暮离开的时间,他最开始拿了个小本子按天计算,后来直接撕日历按月来算,再后来按年。第一年的时候,A仔和蛙仔背着他跟大老板请了假,说他身体不舒服,不去参加暴力堂的新年聚会了。
王九知道的时候正准备骂人,又见他们买了一大捧白色的菊花,这下好了,他决定揍人。即便如他这般没什么常识,也知道白菊是祭奠死人的,这俩家伙怕不是想造反。
“九哥!这当然不是给你的!这是让你带去给阿嫂的啊!”A仔眼看着王九的拳头就要落下去,赶紧解释。
王九一愣,半天才反应过来怎么回事。阿暮离开的事情只有最亲近的几个人知道,除此之外就是林督察,他自然也汇报给了大老板。所以在A仔这些人眼里,那天殓尸房的女尸就是阿暮,阿暮死在了一九八零年的一月一日。
那之后狄秋给“阿暮”在庙里立了个牌位,做戏要做全,而且听狄秋说,阿暮觉得那个真正的死者很可怜。生的时候无处可归,死了以后至少能有香火供奉。
算了,王九想,反正也请假了,不如去一趟吧。即使这很奇怪,对着一个假牌位跟阿暮说话,她知道的话得笑话自己吧。
但他还是去了,一路上叼着烟开着车,回忆着这一年发生的事。天义盟的事情闹得好大好大,宋人杰死前对林督察的指控被记者全都记录了下来,那个家伙很快就被革职查办了,并且连带拉了好大一批黑警下马。
龙城帮和架势堂都因阿暮的举报遭受了不小的损失,至少表面看起来是这样。实际嘛,王九禁不住弯了弯唇,大概就像他一样,表面上被整个□□的人笑话中了美人计,实际上不知道多乐在其中。
天义盟留下的产业没有人敢动,余下的组织不是被警察清理了,就是转投了别的帮派,早就四分五裂,几乎不复存在了。
王九在一堆牌位里找到了写着“暮拾”的那一个,他把白菊放在案台上,又点了三炷香。站在门外抽烟的时候,一个穿着学生制服的女孩胆怯地走了过来。
“请问你是,暮拾的朋友吗?”
王九一挑眉,侧过头去,吐出一个烟圈:“你是谁?”
“她救过我。”女孩轻轻皱眉,扬了扬手挥去烟雾,王九瞥向她身前的名牌,只是烟雾缭绕看不分明,只看到最后两个字是“小可”。
不认识,但猜到是谁了。那天天义盟的仓库里逃出来了五十三个少女,轰动了整个香港。当时民众们还自发组织了很多行动,怒斥□□猖獗,警察不作为。
“哦。”王九漫不经心地应了声,“那你去给她上三炷香吧。”
“她现在还好吗?”名为小可的少女满怀期待地看向王九,见王九愣神,她笑了一下,“那个牌位是哑妹的,不是暮拾,我们都知道。”
“这么大的秘密,你就敢随便说出来?”王九心想这些废物果然不靠谱,但如果自己把他们灭口了,阿暮应该会掐死自己吧?应该也不会,如果自己真的这么做了,肯定永远都见不到她了。他始终嗜血又自私,但他会考虑阿暮,所以顺带着,这些废柴也能沾光。
小可先是没有说话,抬手把额前的头发撩起,那里有一道很深的伤疤。
“我们杀那些人的时候,有一些还没有完全醉倒,那个混蛋抬手给了我一道口子。但是我还了他二十刀。”少女笑得很坦然,“阿暮当时安慰我,说没关系,她爱的人太阳穴也有一道很深的伤口,可是在爱人眼里,疤痕跟弦月没有区别。”
王九一时失神,烟头的猩红又一次连绵到指间,这次他一个没留神被烫到,赶紧把掉在脚边的烟头踩灭。
小可指指王九的脸:“会在今天来看望哑妹的,除了我们,就只有阿暮的亲人了。我看见你脸上伤疤的时候就猜到你是她口中的爱人。所以,她现在还好吗?她去了哪?”
王九沉默了许久:“她回家了,很远的家乡。”
“那她还会回来吗?”
“当然。”王九笑得十分自信,“弦月还没圆满呢。”
这是阿暮走后的第四个生日,阿柒的蛋糕和叉烧饭像冬天一样如期而至,王九今天没有什么事情,于是拎着东西回到了公寓。
他时不时会来公寓里住上一晚,于是这个空旷的家里也渐渐放满了生活用品。阿暮说好闻的那个沐浴露,他在浴室里放了四瓶;冰箱里总是很多饮品,除了阿暮常喝的绿宝,自己爱喝的朱古力奶,还有每次广告上流行的新饮品,王九都会买一些回来放着,主打一个品种丰富;他给电视配了一台碟片机,电视下方的柜子里放着每年新上映的好评影片,全部都没有拆封,毕竟一个人看没什么意思。
只是除了碟片,其他东西都过期过好几批了。
阳台的花还开着,这是不知道换的第多少盆。王九一直很懊悔,当初为什么没有养仙人掌?说起来也怪阿暮,怎么还不回来?一走就是接近四年,甚至连封信都没有。
他想过打探,终究还是退缩了,阿暮做事总有她的道理,王九不敢去接近那道漩涡。他怕自己会被卷进海底,最终只能透过幽黑的海水,去看那朦胧的月。
其实时间并不算难熬,因为王九真的很忙很忙,这四年的时间暴力堂的势力几乎拓展了一倍,其中全都是王九的汗马功劳。他玩命地在拼,他的名号越来越响亮,暴力堂的七个堂口,他偷偷拉拢了其中三个。如果大老板此刻倒下,他不愁没机会上位。
可他不想动手。得不到、配不上的东西,才应该用抢的。可他名正言顺,他众望所归,他理应顺理成章地得到一切。总会有的吧,反正此时也没有那般着急,他总得多一些事情做,才能打发这寂寥的夜。
说起来,这些年狄秋的生意越做越好了。本来钟老板还觉得能同他争一争,今年已经全盘放弃了,只顾着自己那一亩三分地。大老板觉得很不满,钟先生没野心了,他们怎么赚钱呢?于是总撺掇着王九去跟狄秋套近乎,毕竟他们两个都属于阿暮的“受害者”。
那个死胖子只知道阿暮活着,但不明白她为什么玩这么一出,他似乎和林督察一样,一直以为阿暮背后还有别的势力,想要搞倒香港这些帮派。只是查了一年多没有线索,这才放弃。
王九觉得好笑,大老板那般凉薄自私的人永远也猜不透阿暮的动机,他那样的人固守着自己的法则,什么情义、公道,都是可笑的东西。王九太明白他,因为他也曾在那个世界里摸爬滚打。
他守在破晓的窗前,等一声黎明的号角。
暴力堂的歌舞厅生意很红火,几乎赶上了庙街。主要因为他们没什么道德底线,什么赚钱就做什么生意。最开始是脱衣舞,后来还加入了打拳,大老板甚至在打拳的比赛里收到了几个身手不错的小弟。
提到这个歌舞厅王九就很暴躁,他承认脱衣舞的生意是他几年前提议的,他也明白□□上关于自己中美人计的消息传得有些广了,他更加知道自己这几年来威名赫赫,不少人抢着巴结他。但是当那些混账误以为自己是个好色之徒,在歌舞厅谈事情之时,直接派女人往他怀里钻的时候,王九还是没忍住。
把女人赶跑了,把男人揍了,把桌子掀了,相当于把自己的场子砸了。事后被大老板猛踹一脚,直骂他有病。实在没办法,当年留下的心理阴影有点大,他时刻都希望阿暮回来,但她绝不能在这种场合再次出现。他得活着才能跟她长久,不然岂不是白等了。
说到等,又快一年过去了,自己还有两个多月又要过生日了。他真的很想告诉阿柒,换一个蛋糕口味吧,不要一直巧克力了。以及叉烧饭能不能加两个蛋呀,一个不够吃。
可他不敢,他怕自己忍不住要问阿柒陌尘山到底在哪里,他怕自己会放下一切去找她。
他不是舍不得这灯红酒绿的生活,可这是他仅剩的自己了。抛弃自己经历的所有,一无所有地回到陌尘山,靠着他人嘴里的回忆过活?他不愿,阿暮一定也不喜欢。
王九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有耐心的人,可他居然等了一个人快五年。苦,也累,可他欠了阿暮三年,多等一些也是应该的,王九是这般安慰自己的。
应该快了吧?她怎么舍得让自己等这么久。
原本坐在工厂一角安静看漫画的王九忽然轻笑出声,小弟们倒吸一口冷气看向他,又瞟了瞟大老板。大老板万分嫌弃地看了他一眼,摇了摇头,大约是以为他又发疯了。
前段时间来这办业务的愣头青终于出现了,王九不喜欢欺负老实人,那些人身上实在没有让他兴奋的点。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没意思。
可是大老板喜欢,他最擅长欺负弱小了。啧,死胖子。王九心里暗骂一番,还是得配合老大,将人戏耍了一番。
谁知道这小子是个带刺的,王九一个没注意就被他摆了一道,这下可好,老大发脾气,自己今天又不能早点休息了。
一路追到了城寨,王九停在了门口。他这些年不是完全没来过,果栏和城寨隔得近,时不时追人、办事都能路过这里,只是他无法再多迈进一步罢了。
远远地传来讨厌的声音喊着自己的名字,卷毛那小子还是一如既往的招人烦,天天骑着他的破摩托到处转。之前王九还想过也要买一辆摩托载阿暮来着,后来发现卷毛不过是个麻将搭子,他也没了攀比的心思。
“怎么了,走错路啊?”蓝信一骑在摩托车上,微微仰起脸,一副得意的表情。这些年也没少打过照面,可惜没有机会动手,否则自己肯定见一次揍他一次。
呸,手下败将。
“靓仔,”王九慢慢抬眼,脸上一抹讥诮的笑,他狂妄地叫嚣着,“有、种、过、来、说,呜~”
时间的齿轮发出咔噔一声,不知何时停滞的指针重新开始走动,暗夜的谜底在光耀下揭晓,这一次,爱是唯一的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