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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第 28 章 ...

  •   常有来客请阿月代笔或读信,雀雀见人羞怯,阿月便将读信的差事交给楼枫秀。
      楼枫秀虽然看着吊儿郎当,却出奇认真,读信从不应付了事,不认识的字从不乱说。

      原本他会挑着时段来,不敢多待,可最近一旦给人读起信来,常常遗漏时间,几乎一整天都在。
      却偶然发现,粘糕摊上生意,反而比往常好了许多。

      受过阿月免费代书润笔的恩惠,来往者多会送些吃的表达感谢。
      更离奇的,竟然还有人专门来给楼枫秀送吃的。
      按照往常来说,他但凡坐到摊位上,大多时候都没人敢来买粘糕。

      可现在有熟客经过,都会跟他打招呼了。

      身为地痞,恐怕没人享受过这种发自肺腑的热情待遇。
      包括地痞自己也有点难以适应。

      老杜跟二撂子到南五里街串趟找楼枫秀玩,到摊前,先问李大娘要了一份红豆粘糕。
      此前光见楼枫秀吃独食,不见他舍得给兄弟们分分,老杜近来攒了点钱,一心要来尝尝。
      李大娘包了满登登一份,径直递给了二撂子,却怎么也不肯收银钱。

      二撂子兴高采烈拿上粘糕,便看到楼枫秀在帮一个老叟读信。

      他坐的端正,读的像模像样。

      老叟闭目静听,有的时候听不清,还会睁眼,要求他多读两遍。

      楼枫秀字认的不全,顺畅时候不多,常常一字一字往外蹦,双方却都不着急,瞧着耐心十足。

      二撂子揉了揉眼,怀疑此秀爷非彼秀爷。

      老杜更觉惊讶,调侃道“秀儿,不去找事干,还真在这给人读信,以后是要考功名啊?”

      “滚。”楼枫秀念到其中一段,正巧有个字,被老杜一打岔,一时想不起怎么读,凑到一旁,在写字的阿月跟前问“这个字,怎么念?”

      老杜看了眼阿月,刚要说什么,却抿抿嘴,调侃的话没说出口,自己摸了个板凳,跟二撂子坐到一旁,老实等楼枫秀读完。

      听他读了半天,听出来,来信的还是个执政的官员。

      信一读完,老杜便开口问“老爷子,你儿子在京师当官啊?你怎么不去京师享福?”
      老叟睁开眼,慢悠悠道“小子,只闻,那能是什么好地方?不去。”说罢,老叟摸道拐杖,颤巍巍站起来,道“行,小子,你这回读的,比上回顺畅不少,只错了仨字。”

      楼枫秀被表以认可,有点不好意思,片刻后,反应过来,陡然来了气“你,糟老头子耍我?既然认字还要我读?”

      老叟闻言,不由分说,抽手给了他后脑勺一巴掌,中气十足,跟年纪分毫不符。
      给楼枫秀打蒙了。

      “你老子我年纪多大啦,眼花成什么了?兔崽子,嘴里干净点!”说着,从他手里抽走信,掖巴掖巴塞怀里。

      楼枫秀挨了巴掌,竟不发火,老杜细瞧,却见雀雀刚打街上走回来。
      原来怕吓到孩子。

      雀雀拿着一包软酥酪走回来,乖顺道“祈爷爷,我娘让给您带的酥酪,比粘糕好嚼,您肯定吃的动。”

      “谁说老子牙口不行。”老叟不输老,哼了一声拎在手里,拿出两本书递给雀雀“好女子,爷爷借你看的,跟小后生好好学。”
      “谢谢祈爷爷!”雀雀欢欢喜喜接过书本。

      老叟便冲阿月道“小后生,走了。”

      阿月从字帖中抬头,回道“祈爷爷,慢走。”

      楼枫秀怒不可遏,阿月是小后生,雀雀是好女子,偏偏他是兔崽子!岂有此理!

      二撂子还没见有人这么欺负秀爷,笑的捂肚子,楼枫秀更气了,朝他后脑勺还了一巴掌。

      “嘿,你打撂子干什么!”老杜瞪眼道。
      “不疼不疼,秀爷没使劲!”二撂子揉着脑袋嘿嘿乐。
      “废话,使劲你还能站着?”老杜瞪了一眼楼枫秀“秀儿,你再打撂子,我跟你没完!”

      楼枫秀啧了一声,朝他准确抡了一脚扫堂腿,老杜没躲过,站起来慢悠悠拍土“行,打我可以。”
      “那个爷爷是谁啊?”二撂子问。
      “祈为良啊,这老爷子挺有威望的,我见好多街上的百姓都很尊重他。”老杜说。
      “因为什么?因为脸臭吗?”楼枫秀没好气道。
      “那谁知道。可能因为京师里当官的儿子呗。”

      雀雀送完了酥酪,捧着书坐到楼枫秀身旁,提笔沾墨,对着祈为良借来的书册,提前预熟抄写。

      她最近写字很慢,而且越来越慢。
      楼枫秀闲下来,便旁观了会。

      忽然发现,她似乎有意顿笔,拉长字形,捣乱似得,远不如此前好看。
      楼枫秀几乎立刻意识到她的小心思,他往常对她从不大声,此刻绷起嘴角,略带训斥道“你好好写,再敢胡来,我打断你腿。”

      雀雀下笔一抖,忙不迭点头“我知道了,哥。”
      “对待雀雀小姑娘怎么可以这么凶呢,来,杜哥哥给你买糖葫芦吃。”

      雀雀连忙摇摇头。
      她知道他们是哥哥朋友,但雀雀对老杜还是有点隔阂。
      南五里街偏僻,穷苦百姓居多,没什么帮派来这捞油水。
      当年老杜就在粘糕摊前收过保护费。

      他那时死了爷爷没一年,意外摔断胳膊,浑身摸不来半个铜板。
      戏班班主好心,替他收葬爷爷,也愿留下教他演武,可是哪能病灾全包。
      只十五六的年纪,忽断了谋生路,一时生了歹心。

      整条街虽都不大富裕,但老杜一眼叨中最好欺负的孤儿寡母。

      雀雀印象深刻,当时便被吓哭了。

      幸而是楼枫秀路过,无意撞上这幕,把人撂翻,上前就揍。

      别看楼枫秀比老杜还要小二三岁,却生猛的厉害,老杜胳膊半残,根本招架不住,轻易就被打服了。

      他满头包满脸鼻血,捂着胳膊缩在角落里血泪横流,路过的小乞儿可怜他,捡回几片新鲜叶子,替他擦了擦脸,还给了他半个烧饼。

      后来,老杜开始常日出入街巷,想要入帮,又没人要,人小志大,还妄想自己成立帮派。
      第一个收了小乞儿,第二个找到楼枫秀。
      后来,后来帮主没当成,毕竟起势也得要本钱。
      不过他们却成为了朋友。

      当时雀雀年纪小,幼年场景难以磨灭,对老杜还有点芥蒂,见到他就不怎么说得出话。
      老杜总想着弥补,毕竟,甭管有没有血缘关系,单看楼枫秀样子,那再亲也没了。
      这会正好走街串巷卖卖糖葫芦的路过,老杜见机,就去买了串糖葫芦回来贿赂小姑娘。

      雀雀矜持,推脱不要,但眼睛倒很诚实的黏在果子上。

      楼枫秀从老杜手里夺走递给雀雀“吃,哥给的。”
      雀雀犹豫了一下,这才收下,接着小声对老杜道“谢谢,杜哥。”

      小丫头声音软软甜甜的,听的老杜心里一软,欸了一声。

      二撂子虽然刚吃完红豆粘糕,看到糖葫芦也想要,缠着老杜给买。
      老杜被磨的没办法,掏了一文钱,让他自个去买。

      二撂子买了来,抓着红果子递到老杜跟前“杜爷给你,第一个你吃!”
      老杜满脸嫌弃的推开“自个吃去,我都这么大人了,早不爱吃这个了。”
      “那好吧,秀爷吃!”
      “你秀爷能是小孩?”老杜道。

      楼枫秀看了老杜两眼。
      其中一眼看的是红果子。
      他偏开头,没说话。

      “哦,那阿月......”
      “少凑上去招人烦,没看见人写字呢?坐那学学雀雀,闭嘴吃,别吭气。”
      “哦。”

      一大一小俩孩子,坐在一块吃冰糖葫芦,时不时发出两声感叹“好好吃,好甜呀!雀雀尝尝!”
      “撂子哥,我的也很甜,你也尝尝!”

      “真的诶!”

      入秋渐寒,墨块耗尽,那日阿月代书,楼枫秀便代为动身,到文人街书斋买墨。

      他知道书斋老伯不待见自己,偏偏非要来此买墨,以彰显,哪怕自己是个无赖,也没有埋没阿月才华。

      他按价格高低,挑半天,最后,只挑出一锭松散墨块来。

      拿墨结账,老伯见是他,起身站起,往他身后瞧去,随口道“那孩子没来?”
      “没有。”
      “你挑的墨,是买给他的?”

      “对。”楼枫秀说起来,带上了几分骄傲。
      老伯叹息道“此墨太劣,不衬妙笔。”

      或许真的不衬,还没研开,楼枫秀已经能闻到臭烘烘的味道。

      可是,那些天价好墨,看起来不敢靠近,唯恐粗手粗脚,不小心碰坏了。

      老伯退回楼枫秀的散碎银钱,继而取下一只束之高阁的锦盒。
      里面是一块描金墨锭,细细包裹着防潮丝帛,没有标价。

      他将锦盒交给楼枫秀,喟叹道“烦请小兄弟传达,斋阁乌金,随时恭候小先生,前来赏尊。”

      这样东西,论谁看都能看出价值不菲,显得他挑出的墨锭淤泥不如。
      可老伯并不是送给他的,他不能替阿月做主拒绝。
      所以他阴沉着神色,收了锦盒,仍旧放下银钱,拿走最初挑来的那块墨锭。

      回到摊子前,阿月跟雀雀铺了纸张,正在等他买墨回来。

      他将锦盒放下,对阿月道“书斋那老头子让给你的。”

      阿月闻言,抬头望向他“我跟伯伯不再往来,不受功禄,你可否代我送还回绝?”
      “你不看看是什么?”
      “既然不留,自然不必知道。”

      楼枫秀拿起锦盒,踟蹰片刻,将此放到阿月眼前,打开锦盒道“还是看一眼吧。”

      雀雀好奇探头,只瞧见墨身漆黑润泽,鎏金压线,丰肌腻理,在此衬托下,仿佛之前用过的都不过是块火炭块子。
      “好漂亮啊!”雀雀惊叹道。

      阿月看过,点头道“看到了。”
      “要还?”
      “要还。”
      “哦。”
      “枫秀,你买回的墨呢?”

      楼枫秀磨磨蹭蹭,掏出纸张裹起的墨锭。
      这块墨锭,实在太好,太昂贵,以至于,让他有些不好意思拿出那锭买来的劣墨。

      阿月接去,拆开薄纸,臭烘烘的墨,沾脏他的指尖,他在瓷碗中沾水,研磨出一点点墨汁,而后,又妥善包了回去。

      楼枫秀慢吞吞合上锦盒,他心想,这块墨真好看啊,带着中药香气,说不上来的好闻,而阿月只看了一眼。
      可是,面对他买来的那块劣墨,阿月却比对待珍宝,还要珍视。

      楼枫秀去还锦盒时,一路上嘴角恨不得翘上天了。

      一个糟老头子给的东西再好又怎样,阿月还是更喜欢用他买来的东西,他相信,任凭你个糟老头子,哪怕送给他整个书斋,阿月都不会更稀罕一丁点!

      老伯见楼枫秀来还锦盒,当下明白,还是忍不住,多嘴问道“那孩子,难道还在怨老朽口中过失么?”
      楼枫秀当然无法回答,他目前仍处于认字阶段,词意尚难解,且弄不清那日无意听来那席对话的意思。

      他只知道或许不太好,但其实,也不明白究竟有多差。

      此刻起,楼枫秀暗下决心,他要好好攒钱,来日一定买下这块墨锭。

      阿月应该配事最好的东西,但必须是自己送的才行。

      “多少钱?”
      “什么?”
      “盒里头的墨。”
      “老朽私藏,为赠有才之士,无价。”
      “我会买下它的。”楼枫秀兀自说罢,转身就走。

      老伯满脸错愕,心想,无价这个词,很难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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