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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一生风光一生愧 ...

  •   千机子和吴忧儿住的这幢大宅有个极好听的名字,神仙府。
      宅子的上一任主人曾奉承,这宅子遇上千机子和吴忧儿才算应了这名。
      而今日,朝阳的第一缕光照在屋檐的琉璃瓦上时,一个真正神仙般的人倒在了紧闭的大门前。
      他一身白衣都被血染得通透,嫣红嫣红的,犹自一滴一滴往下落。修士的血肉就是这么不值钱,他们受了伤好得太快,似乎有流不尽的血和刮不尽的肉一般。
      即使满身血色,任何人都能从这位修士身上看见那么一片白,如皓月朝阳般正大光明的白。
      哪怕实际上他全身上下只有脸和手是白的,看上去依然有种堂皇而尊贵的正派。手和脸在街头用葫芦里的水细细洗净了,因找不到干净的帕子,几缕黑发还黏在脸上,也是一种黑白分明,只是流于刻意,多了一丝无大碍的假。
      会在重伤之下仍记得清洗手和脸的人往往注出身尊贵注重打扮,这人却也不像。他周身上下都是大苍山的制式弟子服,找不出一点儿制式之外的东西,那身衣裳虽也算白衣翩翩,却堪称是修真界最俗气的,每十个人里就有一人穿。当然,大部分人都会点缀一二,往外罩一件大氅,背上背一件别致的法器,腰间别一支玉箫都是极流行的做法。
      不过想来这个人不需要,谁都知道他是简天行,大苍山的掌门弟子,修真界的头号美男子,那张俊美绝伦的脸就是他最好的招牌。
      容貌上太出挑的修士修为总不会太高,人们一见漂亮的脸蛋目光里就会不由自主的带上点儿轻佻和鄙夷,所以简天行从来不敢在衣饰上与人不同,就连刻意丑化自己都会被人说成是别出心裁的装点。
      只有今天,他闯过了七十二地煞大阵,明明是一生中最凶险的时刻,他却突然想让自己看起来好看一点。
      他要去见那个人,他有极其正当的理由让自己风流倜傥、玉树兰芝。即使最后的结果肯定依然是刀剑相向,他也希望让那人看见自己时脸上红上一红。
      说起来惭愧,明明他才是她的未婚夫,可从小到大,他竟没见过那人哪怕有一刻像个女人。
      他曾花费五十年为她搜集无根莲花养在藏锋山中,又花费五十年暗中培育,直到莲叶接天荷花映日才在她千岁生日那天作为惊喜带她来看。
      她也笑了,温文儒雅,望着那片荷花的目光是纯然的赞赏,道一句“有劳天行费心,我十分喜欢。”
      端得是彬彬有礼,大家气象,让简天行一口气梗在胸口半天喘不上来。甚至于吴忧儿将自己一片心意说成大苍山赔罪之举也不反驳,挥袖而去。
      事后想来,自己那时候也够傻。藏锋山可算是千机子和吴忧儿的洞府,自己在那里种花,只怕每日屁股后头都跟着一串厉鬼看热闹呢。

      简天行委顿在门口,周围已经被地煞大阵包围,形成独立的小世界,没有人能看见他此刻的狼狈和软弱。
      他的伤很重,即使主持阵法的人容了情,他也有半只脚已经迈进了鬼门关,一个刚刚经过殊死一战的人僵硬而颤抖的敲门的动作是可以理解的,绝无他因。
      无论再怎么轻,那扇门还是开了。
      大开的门扉里面还是夜晚,清幽的庭院里闪烁着荧光,小小的白色茉莉却散发着浓艳的香味。
      一个穿金色的留仙裙的美人正远远跪在地上,发上斜斜插一支金钗,低头时正露出惨白修长的颈项,手腕上戴一只翡翠镶金镯子,弹琴烹茶的手上拿了一方厚稠帕子在地上细细擦拭着什么。
      “千机子呢?”简天行问吴忧儿。
      “家师正在屋内调息。”
      简天行扶着大门勉力站起来,身后的血已经流成一条小溪,喘息道:“劳烦通告,简天行到了。”
      吴忧儿垂着头,柳叶眉微微皱起,口中轻笑道:“大苍山掌门弟子简天行求见千机真人?”
      极其客套的说法,藏着几分讽刺。
      简天行扶在门上皱眉道:“我知道你恨我,可现下大苍山、砺剑门、万钧门、不夜天和千层塔的人已经布好地煞大阵,马上就要派人来引你们入阵,咳咳咳,你虽修为不弱,却也不是他们的,咳,对手,万万不……”
      “把《千机册》给我,你可以走了。”吴忧儿打断他冷冷地道,望着手里的帕子眼角眉梢都流露出一丝与平日全然不同的凛然风采,弓起的脊背就像一只随时准备扑向猎物的金色豹子,“师傅不想见你。”
      简天行眼皮一跳,厉声问道:“千机子在哪里?”
      千机子不可能不想见他,以她的稳妥定会想法儿从他的嘴里套出地煞大阵内的布置。
      “你在担心她?”吴忧儿终于转过头看向他干净的、满是焦急的面孔,先是惊奇地瞪大眼睛,而后不由露出一个含羞带怯的笑容,又像一个小女孩儿了,羞红着脸辩解道,“忧儿怎么会对师傅不利!忧儿满心都是她,哪怕全修真界都不许忧儿与她好,忧儿把全修真界都杀干净了都不会动她一丝一毫。”
      简天行早知道他爱千机子成痴,可万一这疯子发现千机子是女儿身后冲动之下做出什么事,他实在不敢想象!
      他不顾伤势,强行自丹田化出自己的本命宝剑,张口吐出一大口血,红着眼道:“她,咳咳咳,你快放了她……”
      吴忧儿见他吐血,雪白的小脸浮现一丝血色,刚露出笑容,忽而又想起什么,眼圈马上红了,站起来哭骂道:“都是你害了师傅,现在还敢来装什么好人!你给忧儿滚!快滚,别再让师傅看见你!”
      分魂告诉他千机子对贱天行是有那么一点心思的,虽只比旁人多一点点,已叫吴忧儿嫉妒得发狂。
      简天行见吴忧儿如此肆无忌惮,愈发忧心千机子的处境,心中一急,又吐出一口血来。
      吴忧儿脸上还挂着泪,见他命不久矣仍装出一副十二万分痴情的小白脸样儿,忽然觉得不能在风度上输了他,便止住哭声嫣然一笑,中指和拇指捏着粗布帕子,尾指微微翘起,作出淑女姿态。
      兰花指虽美,掩不住白帕子上艳红的血迹。
      他故意等简天行看清楚了,才松开手任由帕子落在地上,自怀中抽出一方黑色手绢,放柔了声调道:“简师伯前途无量,何必与我们这些邪魔外道混做一道?不如将千机册交予忧儿,您老欠下的账便也了(liao)了(le),从此以后,你走你的阳关道,独木桥留给忧儿陪着师傅走,邪魔、歪道岂不正好?”
      简天行暗中调息,只觉经脉堵塞,一时间凝不上力。他更不答话,全心调转法力。
      “简师伯,还记得师傅第一次带忧儿见您,指着一群大苍山弟子道,最俊的那个就是。”吴忧儿上下打量他,葱尖似的手指把玩着黑帕,颦眉道,“可忧儿最见不得别人比自己俊俏。唔,其实您也未必比忧儿俊,眉毛太粗,眼睛形状不好,鼻子太大,嘴巴……据说薄唇的人薄情,可见这也是不好的。”
      他绕着人转了一圈,瞧简天行是处处不顺眼,恨不能把每根寒毛都数落一遍。
      吴忧儿自然知道简天行是在凝聚法力,他在大战前不惜法力在院中布了这个芥子小世界,本是准备在千机子看见贱天行之前将其杀灭于此。外头的人顾念简天行的身份没下狠手,真叫这大苍山的掌门弟子缓过气儿来事情便大发了。
      但他暗中已用神通将简天行浑身上下搜了个遍,竟寻不见《千机册》的踪影。万一等会儿斗起法来,这小白脸发狠毁了师傅的宝贝法宝,他怎么向师傅交代?
      《千机册》只是一本符纸,毁起来再容易不过。因千机子门中有画符成物的本事,一本千机册便是成百上千件机关法宝,威力虽比不上精心制作出来的机关,可耗费的法力少,配合断然使用正适合如今修为不济的千机子。
      简天行察觉吴忧儿的动作,道:“别找了,《千机册》不在我身上。”
      吴忧儿闻言一挑眉,只道简天行辜负了师傅的嘱托,竟露出喜色:“简师伯果然人面兽心、有眼无珠!”
      简天行差点再吐出一口血来。他道:“当年一起去诛杀年兽,她临走前将《千机册》托付于我,言道,万一她回不来《千机册》就是你的嫁妆,还有她千年积累的人脉资源,你若想要就都给你。没想到,她死时你赌气不愿要我施舍,她活过来你反而等不及来要讨。”
      吴忧儿心头一酸,瘪嘴道:“一起?当年你们除了在年兽边上放烟花还干了什么?你与师傅有杀身之仇,忧儿绝不要沾了师傅血的东西。你别在这儿装好人,师傅重伤后你们一个个都只会欺负忧儿一介弱女子,连伤都不帮她治,枉费她那么信你!由此可见,这世间众生,除了忧儿之外无一人对师傅真心。你这狐狸精还是早早死了的好,免得叫师傅看见再生是非。”
      简天行第一次听见别人叫自己狐狸精,自嘲地笑了笑,无奈道:“是她在逼我。”当一只狐狸精。
      就算现在,他仍不相信那样强大的一个人会被疯了的吴忧儿困住。他甚至不得不努力挺起胸膛才能抑制自己脑海里“只要拖延一会儿,千机子就会冒出来救他”的懦弱想法。他不停告诉自己,拖时间只是想恢复法力,然后靠自己的力量打败鬼娇娘。
      明明他很强。大苍山的弟子像地上的杂草一样多,可只有他一个掌门弟子,每百年他都会站在大苍山最高的那个比武台子上,握着宝剑站到最后,如果他没有一个名叫千机子的未婚妻,或者如果他没有因为未婚妻的死苦修那么多年,他现在已经是大苍山的掌门。
      但千机子永远压在他的头顶上,从两人认识的第一天开始,那个女人就一直扮演着保护者的角色,高高在上,无所不能。这已经成了简天行的心魔,让他时刻在攀爬悬崖,好像只要一刻松懈,自己就会掉下去变成一只狐狸精,藏在女人的羽翼下过活。
      “其实我喜欢过你。”简天行苦涩地道,“就在千机子千岁的寿宴上,你穿一身金色的大摆裙,戴了套翡翠头面,怀抱琵琶翩然起舞,目光里像有一汪湖水,每一道波光都令人目眩神迷。”
      吴忧儿不以为意,冷笑道:“男人。”
      他是鬼婴,千机子又一直当他是女孩教养,脑子里对所谓男人的自尊毫无概念,喜欢他的男人恐怕比他吃过的饭还多呢。
      他尤其擅长一些上不了台面的小伎俩,比如看人的记忆。他不信简天行的为人,却信自家师傅的手段。千机子既然能放心把《千机册》托付给他,就肯定有把握让他原封不动的还回来,否则这人也没必要冒险闯阵。身上没有,估计是用秘法藏在体内。这种秘法最麻烦,如果取出的方式不对,物品很可能就此损毁。
      “你喜欢忧儿,却不愿将《千机册》给忧儿,果然是个惯会拿情爱说事的。”吴忧儿微嗔道。
      简天行身上的血渐渐止了,握剑的手也变得干爽,很适合挥剑杀敌。但他前几个月刚刚达到洞虚期,根基未稳就强闯地煞阵,内伤极重,而吴忧儿修为未明,至少也是合体中期,再加上诡秘莫测的厉鬼相助,他胜算渺茫。
      “很多时候人怎么想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有一些事必须做。”
      就像当年他明明喜欢吴忧儿,却不得不费尽心思娶千机子。
      吴忧儿想起的是另一件事:“比如谋害师傅?”
      “大概也算。”简天行脸上的神情很苦涩,补充道,“也比如来送《千机册》。”
      让散修位列修真界第一高手对自持修真界第一门派的大苍山而言无疑是一种耻辱,特别是这个女人还坚决的拒绝了早就订好了的婚约。万一传扬开来,人们不会管一切是不是因为简天行那句真心实意的“我不配”,而是嚣张得如同自己就是千机子一般做出结论:第一高手看不上大苍山未来掌门。
      这些事吴忧儿早想明白了,他将每一个仇人都了解得清清楚楚。他掩唇轻笑:“大苍山的掌门弟子真是事事以大苍山为先啊。”
      简天行握剑的手紧了紧,咬牙道:“你根本不明白,我是我师尊唯一的弟子,我身上背负的不是我一个人的荣辱!我和千机子从小一起长大,我视她如兄,如果有别的选择,你以为我愿意见她去死?!”
      他甚至不能将她当一个女子,更遑论妻子。
      “忧儿确实不明白。”吴忧儿忽然感应到分魂传来消息,手指一颤。他的黑丝手绢上用白色的丝线栩栩如生的绣着无数拇指大小的美人图,美人们或坐或立,脸上无不带了些轻愁薄怨,他恨简天行竟敢一副理直气壮的模样,帕上美人便一个接一个落下泪来,此时经法力催动,美人们更悄然间活了。“忧儿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做师傅的妻,甚至可以不是唯一的妻,只要她像爱妻子一般爱忧儿便可。你们要争,自己去争便是,何必非要为难师傅和忧儿这两个不争的?最可恶是你们恩将仇报还敢充英雄,当真该死!”
      “因为你们明明行走在修真界里,却不守修真界的规矩。”
      规矩就是高手应该加入一个势力,然后再依从势力间的规则去妥协,妥协之后又有新的规矩去讨价还价,分摊利益和损失。
      吴忧儿真想狠狠骂他妈的规矩,偏那些听惯了的脏词儿到自己嘴边就吐不出来,小脸微红,两道柳叶眉恼得飞上了天,跺脚骂道:“你还有理了你?真是个混蛋!”
      他话音未落,手中黑丝帕子已飞扬出去,顷刻间抽丝般变作好大一块黑布,没头没脑将整个院子的包住。帕上一个个美人儿也都活了,白丝的身体飘飘荡荡,丝线中间还空着就想下地走路,竟还真走起来了,虽偶有不稳,也似小脚伶仃,姿态婀娜。
      简天行没想到他说动手就动手,向后急退仍没避开,被帕子罩住,前后左右都是黑沉一片,唯白丝美人隐隐发光。他急道:“吴忧儿,你不想要《千机册》了?”
      “捉住你再拿也一样!”吴忧儿也在帕中,化作鬼身,漫天鬼雾与黑帕颜色相近,肉眼难见,“你若将它毁了也无妨,《千机册》中好几百张符纸虽不易制,却也未必便做不出第二本来,忧儿只告诉师傅你违约背信,或者死在了地煞阵中,将来偷偷重做一本便是!”
      简天行一愣,没想到他突然发难,说出的两个借口还这般拙劣。地煞阵中见过他的至少有十余人,他是否闯阵,出阵时伤势如何千机子一查便知。
      他了然道:“千机子要来了吧。”
      吴忧儿被他说中,若有人身,只怕惨白的小脸都得浮上一层红,却又忍不住得意,娇声道:“师傅寻忧儿呢,可不能劳她久候。”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一生风光一生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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