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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二、一岁的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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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岁的我
转眼就是一年,我快满周岁了。我已经可以开口说话了,但为了不惊世骇俗,我只是说几个简单的词“爹爹,娘,婆婆,弟弟,糕糕,抱抱”等,表达我简单的要求,即使这样,也乐得爹和娘逢人就夸女儿聪明绝顶,当然不排除王婆卖瓜的心理。
前世的我也曾经是个小神童、天才少女,没少受人的嫉妒和攻击,那么从现在开始我就要注意韬光养晦,适时表现一点聪明才智,让周围的人开心,但千万不能太过。木秀于林,风必催之,这句话我一直记着。
弟弟晴岚也平安成长着,虽然不象我一样早慧,也是粉妆玉琢的可爱孩子。他是男孩儿,是传继孟家香火的,在爹娘心中有特殊的地位,无论我如何出色,也不会抢走父母对他的宠爱。何况我对这个弟弟喜爱的紧,动不动就叫着弟弟、弟弟,张开小手扑上去,抱住他亲他一脸口水。而晴岚似乎也很喜欢我,看见我就呀呀叫着手舞足蹈,笑得比看见爹娘还欢。
孟家的双生儿女成了所有人的心肝宝贝,连父亲的同僚、下属没事也来逗我们玩,父亲更是成天把儿子女儿挂在嘴上,一副有子万事足的样子,没少被人打趣嘲笑。
我把自己三十五年的记忆暂时抛开,完全凭着一个幼儿的天性,尽情地享受温暖的亲情。
快乐的童年多么宝贵,我幸运地重新拥有一次,那么我要尽情地享受无忧无虑的生活。
我和弟弟的周岁生日可是件大事,父亲早决定好好热闹热闹。要知道我们不仅守备大人的公子、千金,而且还是白族族长的外孙、外孙女,所以不但大理的文武官员基本上都来赴宴,有头有脸的头人、乡绅也来了不少。连提督大人也亲自来了。
父亲一个守备的薪俸不太多,虽能养活一家子人,但生活水平不会太高,他为人正直,做不来私吞粮饷、吃空额的事,当官总要维持一定的场面,还有人情往来,难免捉襟见肘。幸好外公给了母亲一大片良田、山地和农庄作嫁妆,好好经营着,足够我们一家人过滋润的日子了。
其实孩子的满月酒也好、生日宴也好,主要是大人之间借以交往、联络感情的方式。至于主角,我和弟弟,只是打被扮的漂漂亮亮的,让奶娘抱着给客人看看。我们的表现很好,我笑的脸都快僵了,连爱哭的弟弟今天都没哭,收获了一大堆恭维话和礼物,又被抱回了房。
我们真正当主角的是抓周的仪式。
外公亲自抱着我和弟弟,把我们放在放满各式物件的地毯上。
我们立刻盯着自己感兴趣的东西,在地毯上爬起来。观看的宾客七嘴八舌,咋咋乎乎。
“啊呀,小少爷快拿宝剑,长大了和你爹一样从军……”
“不对不对,拿书,拿书,长大了考状元……”
我目光扫过地毯上的东西,书、小木剑、珠宝、算盘……杂七杂八,凭这个就能判断孩子未来的前程?真是好笑。不过看在大人对孩子总是抱着殷切希望的份上,就让他们高兴一下吧。
不好,晴岚的小手要伸向一个花花绿绿的小球,这么大的孩子总是对颜色鲜艳的东西有兴趣的,可他要是抓了个玩具,爹会不会气死?我迅速爬过去,把一只毛笔推到弟弟手边,果然小晴岚抓起了毛笔。
爹娘、外公和宝婆婆笑了,宾客更是一阵恭维,“小少爷将来一定是状元之才呀!”
“绝对是国之栋梁……”
我不负众望,抓起了一个脂粉盒。
“哦,哦,小姐将来一定是个大美人呀!”
“女孩子最重要就是容貌嘛……”
父亲满意地笑,招呼众人前厅入坐饮酒。
女孩子最重要的是容貌。美丽,就是他们对我的唯一期许吗?我不以为然地撇嘴,随手要把脂粉盒丢了,犹豫了一下,又紧紧地把盒子捏在手里。
我已经过了除了吃就是睡的婴儿期,开始摇摇晃晃地学步,也越来越活泼好动。小孩子的生活很无聊,娘、宝婆婆、丫环、奶娘成天大呼小叫地跟在我后面,生怕我摔着了。要不就是教我说话,唱儿歌给我听。
“天上雨光光,地上水汪汪,姐妹一起来,下田插花秧……”
“蜜蜂飞呀飞,飞到花园里,问它来干啥,采花酿花蜜……”
娘总是对我和弟弟唱着动听的歌,想到什么唱什么,张口就来,天上的日月、路边的花草,甚至交代丫环、教训我和弟弟的话都可以用歌唱出来,我真是佩服极了。边唱边随歌起舞,白族姑娘能歌善舞的本领在她身上表现的淋漓尽致,美丽的微笑、悦耳的歌声、优美的舞姿,真是动人极了,难怪爹那么宠爱娘。我从他们相处的情形中判断出,我这一世的爹娘是一对恩爱夫妻。
我和弟弟很喜欢娘为我们表演的歌舞,时常拍着手咿咿呀呀地学着,特别是弟弟,只要听见娘的歌声,就手舞足蹈,我们的反应让娘高兴地抱着我们猛亲,“好孩子,咱们白族儿女几会说话就会唱歌,会走路就会跳舞,你们长大了一定是咱们的百灵鸟、金孔雀。”然后唱的更欢了。
虽然前世的我一直很羡慕能歌善舞的少数民族姑娘,幻想自己有一天也拥有那样的本领,可是我现在才一岁的身体还太稚嫩,还不能和她学歌舞。让拥有三十五年人生阅历的知识的我听她们鹦鹉学舌一样不断重复简单的话,唱简单幼稚的儿歌,不如杀了我吧!
我向天翻个白眼,娘立刻大呼小叫起来,“宝妈,快来看囡囡怎么了?她眼睛上翻哪……”
正抱着弟弟的宝婆婆的丑脸几乎凑到我脸上,我急忙绽开甜甜的笑脸,“嗯,好好的啊。”
“可刚才,刚才明明眼睛在翻嘛……”
“再留心一会儿好了,看还会不会再翻。”
被两个女人直愣愣地盯了整整半天,从此我再也不敢翻白眼。
可是这无聊的生活怎么办呢?我终于找到了办法。
父亲虽是武将,毕竟出身书香门第,通些文墨。家里有一间书房,是父亲处理公事的地方,也有一些藏书。一次娘抱着我到书房找爹,我趁机抓住一本书,不管爹娘怎么努力把书从我手上拿出来,我就是紧紧捏住不放。最后爹娘只好任为把书带回去,他们大概以为这本书成了我的玩具,不久就要毁在我的口水和利爪下。
回到房间我就迫不及待地翻开书,居然是本《古文观止》。我大学的专业是中文,也经常研读古籍,繁体字对我构不成障碍,我还会写古体诗词和文言小品文呢。虽然这本《古文观止》以前读过,过了多年也忘的差不多了。现在既然重生在古代,多读点古文也好,至少和人说话时不至于听不懂人家之乎者也、引经据典,还可以掉掉书袋唬人。反正这日子也无聊。
于是奶娘和丫环吃惊地看见刚过周岁的小孩子居然端端正正地坐在床上,捧着一本书认真地看。于是免不了大惊小怪地飞奔去报告老爷夫人。
当爹娘半信半疑地走进房间,却发现我正抓着一本书,兴高采烈地在床上胡乱拍打。
“咱们女儿真是个小天才,会读书了呢。哈哈,虎父无犬女嘛。”爹玩笑着说,又开始夸耀自己的基因优良。
他们根本没把奶娘和丫环的报告当真。“囡囡喜欢玩书就等她玩去,等她玩够了再拿回书房来就是。”
“是。”报信的丫环揉揉眼睛,大概真是自己眼花了吧,谁见过一岁就会读书的孩子?
就这样,只要有空我就读这本《古文观止》。这里说的有空指的是当除了吃和睡之外,还有爹娘不把我和弟弟当玩具逗弄着玩之外的时间。每次弟弟都被爹娘逗得咯咯直笑,可是我,强忍下翻白眼的冲动,还要配合地装出被他们的幼稚把戏逗得很快乐的样子,我倒宁愿他们别理我,让我一个人待着读书。
没多久这本书我就读完了,合上书,我发现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清清楚楚地印在我的脑中,对内容也有了更深的体会和领悟。我发现我有着惊人的记忆力和理解力,甚至比前世更好。其实上一世的我就有很高的智商,否则不会取得那么好的学习成绩,还博览群书,学了其他许多杂学,当然这是她写作的需要。此时我不知道的是,这些杂学知识在我新的人生中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此后书房对我大开方便之门,隔三差五就去摸一本书来,没读完时象宝贝一样抓在手里,谁也夺不去;等看完了就随便一甩,别人当我玩够了,自会送回书房去。
特别是我走路越来越稳当,已经不用人抱我了,只要想去书房,自己迈脚去就是。
爹娘越来越怀疑,他们好多次故意拿书来试探我,把书翻开,放在我眼前,而我故意把书反着拿,或者用书乱拍乱打,还露出玩的很高兴的笑容。他们打消了怀疑,但似乎有点失望。
对不起了,爹,娘,我愧疚地在心里默念,不是女儿故意欺骗你们,实在是事实太惊世骇俗,知道了对你们一点好处也没有,还会害我以后的生活很艰难。
我可不想被人当成妖怪,你们也不希望你们的女儿被当成妖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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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点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