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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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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芷将药膏小心抹在叶清茹光裸的背上,上好药,将药膏放下,把双手放进盆里洗净。庆幸都是些擦伤,没有流血,应该也不会留疤,不然背上、臀上、腿上大片大片的,可就精彩了。叶清茹合上衣服,兰芷回头问:“还疼?”清茹轻轻摇头:“小蕊呢?”她有些内疚,毕竟是自己压到了小蕊,导致她受伤。兰芷笑着安慰她:“骨头折了,少爷让她休养两个月,她爹爹下午来接她回去了。不过没有大碍,过个把月就会好的。其实今日的事大家都有错,清茹你不要自责。”兰芷担忧地问:“少爷唤你去,是不是挨骂了?有没有惩罚你?”
叶清茹摇头:“若是那样,怎么还会把药给我?不过被他训了几句,我惹了祸,应该的。”杨渐源并没有批评训斥她,但若说了实话,恐怕引起不必要的怀疑。兰芷像放了下心,拍拍胸口:“幸好幸好。”
兰芷仅比叶清茹大三个月,她们两个是东院婢女中年纪最小的,也生得最漂亮。不过兰芷的父母是卖饼的,她既不懂琴棋书画,也没学过读书认字,虽然跟在梅夫人身边侍候,现在略能把一篇简单的短文读懂,在众人的评价中,比起才貌双全的叶清茹总是差了一个等级。她的个性天真烂漫,比起叶清茹有过之而无不及,似乎因为如此,那些年纪稍长的姐姐们更加喜爱兰芷。
独自回到柴房,叶清茹脱尽上衣,趴在枕上。因对面是厨房,天不亮就人来人往,纵使热死,叶清茹晚上也不能把窗户打开,不过这倒令她可以在感觉热的时候大胆地脱下衣服。兰芷说小蕊休息个把月就会好,叶清茹的心情总算轻松了些。合上双目,朦胧中有人紧贴着她裸露的脊背,呼出的气体拂过脊背,微凉。又感到有一双手搁在她身体两侧,自腋下往下摸索,手心是烫的,在这闷热的夏夜里令她更加难受,血液和空气一样沸腾。
猛然睁眼,视野中只有一片漫无边际的黑暗。是梦。叶清茹抚着心口,从梦中遗留下来的剧烈的心跳不止,身体深处窜动着令人战栗的悸动。怎么会梦到他?怎么可以做这样的梦?不用回头,她知道梦里出现的那个人是谁。对杨渐源一而再再而三的挑逗,叶清茹的潜意识似乎违心地作出了一些回应。她懊恼地捶了捶脑袋:“可恶的杨渐源!”
杨渐源的耐性——是说对她的耐性吗?不停地明示、暗示,但她始终未肯应允,而他则一直在等。或许,对他而言,真的是少见的耐性了。杨渐源希望她嫁给他,是因为喜欢她吧?虽然个性讨厌了点,他的人品并不太差,家世相貌都是上乘,在朝中任武职,可算前途无量。若不是他已有了梅夫人——叶清茹使劲甩头试图摆脱这念头,若产生了这样的想法,离当他的小妾甚至沦为家妓就不远了。她知道杨渐源那种人,他们从不把女性当回事,以不断地追逐不同的女性为乐,到手了就会弃如敝履。许多女性的悲剧并非因为身份境遇,因为他们从不认真,而这些女性,往往认真了。
如果爱上杨渐源,一定无法避免被他始乱终弃,然后无依无靠的叶清茹,幸运的话改嫁他人做妾,但结果仍然可能被抛弃,不幸的话,沦入风尘,或者更不幸一点,年老色衰无人眷顾,露宿街头直至饿死。叶清茹在杨家做工,只想给自己攒点嫁妆,过两年到了婚嫁年龄,兴许就请求出府去,找一个书生或者有点微薄收入只要能够维持生活的男丁嫁了,大多数在这里工作的姑娘们的愿望都如此简单。叶清茹认识得到自己与从前已经不同,她不求大富大贵,只求一个安安稳稳的家庭。
“……东湖边花街的姑娘们都认识您、去年在楚楼争花魁、听说您跟段嫣然也很熟。”“这些都是在府中下人间流传的?”“不,有些是我回家的时候听家里人讲的。”兰芷小心地瞄了少爷一眼,平时听着没什么感触,想不到认真数起来,她家少爷的风流韵事那么多。兰芷笑眯眯地说:“不过流言总归夸张些,奴婢相信少爷你没有那么过分的。”
“过分?”杨渐源从来不关注这些,男人嘛有些风流名声在外并不是什么令人丢脸的事,原来这些事在女性那里是很严重的,“半真半假吧。去年楚楼的花魁是谁?”他和段嫣然固然认识,只因为童嗣儒是他的酒肉朋友,并没有什么不堪的事实。至于花街的姑娘是否都认识她,只能问那些姑娘们去了。兰芷被他疑惑的神情逗得笑出声。杨渐源放下酒杯,撑着桌子站起来。兰芷的下巴瘦而不尖,细看才能发觉微凸,其实比叶清茹的下巴好看。指尖托着她优美的下颚,有些粗糙的拇指在嫩白的肌肤上摩挲:“兰芷,你和她同岁吧?”
“谁?”
“叶清茹。”
“嗯。”她害羞得垂下眼帘,双颊染上淡淡的红晕,清透的肤色比之叶清茹又是另一种风采。她不是叶清茹那种美得有些狠厉的女子,只要叶清茹稍加修饰,在任何场合都可以轻易夺走所有人的目光,但兰芷,从她的身体内部慢慢散发着一种清新,不如叶清茹炫目,同样值得欣赏。
兰芷听见他在叹息,感受到愈来愈近的他的气息。杨渐源含住她的嘴唇,甘甜的芳香,与印象中叶清茹的嘴唇一模一样,因为她们都不施胭脂。杨渐源几乎以为自己疯了,为一个女人做到那样的地步。因为顾念与叶家二公子的情义,在叶家他放走了她;因为担忧她的安危,他到处寻找她;因为喜欢她的美貌,他将她带回杨家。原本她和所有其他女子一样,他打算将她养大些,教她技艺,然后让她成为像段嫣然般名动一方的家妓。对一个混迹官场的主人,出色的家妓可以带来很多利益。后来,看到那个行尸走肉的段嫣然,他忽然有些不舍,不舍得他的叶清茹变成一具被绝望燃烧殆尽的空壳。于是,他想,让她伺候自己吧,成为一个侍妾。而这么简单的事,他居然至今没有做到。
瘦弱的躯体在他手掌中轻微颤抖,杨渐源下意识地放开怀抱,兰芷紧张地喘了几口气。她不会拒绝他,这是她与叶清茹最大的不同。叶清茹,是受她那迂腐的老爹熏染太多了吧?让她脱离奴婢的行列重新回到养尊处优的生活,这么大好的机会送上门,居然只为了区区名节问题放弃。
“夜已深了,你为何还不睡?”兰芷惊讶地睁大眼睛,看着面前莫名其妙的少爷:“是少爷你要喝酒,让奴婢留下伺候的呀。”杨渐源低头看见那一桌的酒菜,将兰芷放出怀中:“是这样啊。我不想喝了,你将酒菜撤了吧。然后打水来,我洗漱过后便睡。”“是。”兰芷雀跃地收拾碗筷,仿佛一点没受到刚才的事影响。杨渐源苦笑,这果真还是个孩子呀。
大夫人酷爱菊花,在自己院子里栽培各种菊花已经有些年头,到了秋季,满院子的菊花争相开放,特邀梅夫人去欣赏。梅夫人到大夫人这里的时候,大夫人蹲在花丛间,手握一把小花锄,在给菊花松土。
“培育花草,家中不是有园丁吗?大婆婆何须亲自动手?”
大夫人抬头向梅夫人笑道:“花草有情,你待它好,它自然开得好看。出自那些园丁之手的花草,如何愿意让你看到它最美的样子?”
梅夫人听罢,若有所思,然后想到了什么似的,笑道:“这莫不是人类所言‘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的道理?”这番话倒是令大夫人觉得新鲜,认真思索了一会儿,点头。
花团锦簇,将大夫人空荡的院子挤得满满当当,姹紫嫣红、千姿百态,叶清茹这辈子第一次见到品种这么齐全的菊花。京城每逢花朝节都有百花盛会,叶清茹可是年年去看的。奈何菊花不开在春季,百花盛会中便无它的一席之地,叶清茹岁不至于没见过菊花,着实不知道菊花也有这样多外观各异的品种。大夫人培育这些菊花,显然是花费了一番心思的。她真想折下一朵把玩,怯怯地看了一眼大夫人,大夫人把这些花儿当女儿似的疼爱,连梅夫人都没说赠给一朵,更不要提她这个小丫鬟了,叶清茹可惜地望着花儿摇头。